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枪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主要工作来抓,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公开项目、实时更新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充分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1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186条,通知公告36条,办理建议提案回复8条,预决算公开4条,人事信息7条。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2名,无专职人员。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申请信息公开信件共计8条,均已全部按照要求办理完成,办复率为10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收到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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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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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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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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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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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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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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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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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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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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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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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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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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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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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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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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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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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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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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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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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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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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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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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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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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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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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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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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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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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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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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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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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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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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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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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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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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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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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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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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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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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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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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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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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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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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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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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一是梳理公开程序和途径,及时督促全委办理文件主动公开;二是完善公开机制,规范监督职责,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建设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需学习加深;二是公开平台设置需更加优化,主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和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研,注意收集、分析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门户网站便民平台建设工作,方便群众检索查询相关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