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铜仁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trs.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2020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8号,邮编:554300,电话:0856-52525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单》《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资源、公开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量111895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879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105条。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文件库进行集中统一公开48条,同时发布政府公文及政策解读460条。督促各行政机关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92次,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71条,规划方案批前公示61条、行政审批类124条,土地和矿权出让公告29条,按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4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30条,重点领域公开2296条。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部署实施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上设立“规范性文件库”,共集中公开2019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1件。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消企业自主经营前置条件18项,下放298项政务服务事项到县乡进行办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8项。编制公布直观易懂的办事流程图34432张,市直部门累计取消办事环节863个、取消重复申报材料158个、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57个,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完成再压缩60%、50%。全市41个服务类部门、18468项政务服务事项、1228名窗口服务人员均已接入“好差评”系统,接受企业和群众评价,全市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1378396次,回访满意率100%。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在2020年5月铜仁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已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市级2020年部门预算已全部批复到各部门,批复应公开预算单位139家,除铜仁市国安局、铜仁市委机要保密局等2家单位外,实际应公开部门预算137家。截止目前,137个预算单位已全部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算信息。市级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到各部门,批复决算单位140家,除铜市机要保密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外,实际公开部门决算138家。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0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021年版)》,铜仁市在2021年1月转发了该件,并要求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和市直部门严格按照该文件精神执行。在我市电子卖场正式上线运行之前,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工程类60万元(不含)的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20万以下的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2020年,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公示982条,采购公告1072条,中标(成交)公告957条,单一来源公示32条,合同815条。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同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将重大项目土地征收、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实施进展进行公开,2020年发布相关信息156条。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扶贫开发”栏目公布信息103条,“教育”栏目公布信息86条,“医疗保障”栏目公布信息45条,“社会保险”栏目公布信息19条,“就业创业”栏目公布信息52条。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开设“安全生产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94条,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扫黄打非等各类科普知识168条,政策法规及解读6条,灾害救援6条,安全生产数据统计12条,政策文件5条,行政处罚2条,隐患和事故查处5条,宣传教育培训150条,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45条。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020年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铜仁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月报12期,“环境执法”栏目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共38条,向市民发放了倡议书、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20000余册。铜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0年共编辑公众号32期,整理并发布工作动态类、执法检查类、消费提示类信息187篇,办理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案件89件,罚款金额483.73万元,移交司法机关立案1件,其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均已及时公示。
9.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新增“人事招录”专栏,及时将公务员招考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共发布信息39条。同时,通过人社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量1379条,通过“铜仁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0期200余条,全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接受咨询1668414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表格,畅通互联网申请、信函、当面提交渠道,建立台账管理,确保申请一一得到处理。2020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7件,其中市本级76件,县级81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统计年报、房地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主要申请理由为项目前期投资可行性研究、科研、学术论文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15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8件,商业企业申请12件,科研机构申请2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0件,其他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101件,部分公开5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8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重复申请4件,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2件,结转2021年办理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完善《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情民意办理及征集调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内容保障、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完善了信息公开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
(四)平台建设。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好满足服务群众、企业需求,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迭代升级了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新升级的平台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升了网站各板块功能,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多维度呈现。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完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统一规范完成各级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完成依申请公开、规范文件库、知识库建设。梳理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含微信、微博、APP、小程序等)开设清单,全部登记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管理。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并且在市政府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负责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科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信息保障、监督监测等实际工作。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各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抓具体抓落实,形成了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印发《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铜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职能职责,下发书面工作提示80余次、电话提醒298次,及时指导解决各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全市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1次,培训人数11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1 |
51 |
5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18 |
-214 |
10180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25 |
-809 |
130909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06 |
-1439 |
187588 |
行政强制 |
222 |
-48 |
649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50 |
-46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10 |
24327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6 |
12 |
2 |
1 |
10 |
4 |
1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3 |
4 |
2 |
1 |
1 |
0 |
10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8 |
0 |
0 |
1 |
4 |
2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1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3 |
12 |
2 |
1 |
3 |
4 |
1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7 |
0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4 |
5 |
0 |
16 |
11 |
2 |
8 |
0 |
21 |
5 |
0 |
1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与国家、省级层面要求和公众期待也还有一定差距,仍需继续努力。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群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匹配。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仅以国家、省、市相关制度为参考,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第一窗口”即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待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政府数据公开数量、政策解读回应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专人负责监督责任层层压实还不到位,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对信息技术的运用还不够熟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依据的运用还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先行先试,以实际行动开创铜仁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二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各区(县)政府要对照国务院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一区五地”建设机遇、大力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