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trs.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2020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8号,邮编:554300,电话:0856-52525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单》《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梳理、优化开设栏目,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一是督促指导我市各政府部门完成机构概况、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信息等;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完成对政府文件发布保密性审查和对24个市政府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二是把市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栏目按部门保障责任分解,与部门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题栏目对应开设,实现联动,做好信息保障,全年发布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263条。三是完成政务公开第一窗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和政务公开内容运营工作,增设重点领域公开栏目24个,增设“政府数据”“解读回应”等9个版块栏目,梳理完成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并上线运行,公开信息148条,录入公报数据库的历史公报总计96期。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表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4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8件,商业企业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1件,重复申请2件,非本机关信息15件,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2件,结转2021年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完善《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下发《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情民意办理及征集调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
(四)平台建设。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好满足服务群众、企业需求,重新升级上线了新版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提升网站各板块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多维度呈现。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完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统一规范完成各级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完成依申请公开、规范文件库、知识库建设。梳理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含微信、微博、APP、小程序等)开设清单,全部登记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管理。
(五)监督保障。由铜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信息保障、监督监测等实际工作,为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各区县、政府工作部门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抓具体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印发《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铜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职能职责,下发书面工作提示80余次、电话提醒298次,及时指导解决各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全市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1次,培训人数11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6 |
4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6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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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6 |
6 |
4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省、市的要求和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仍需改进和提升。主要表现为:承办的“政务公开第一窗口”即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待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充实,政府数据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展现形式尚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尚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理清责任部门职责,细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合理规划全市政务公开专栏,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政务公开智能监测,监督落实各单位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应公开尽公开”,真正做到利企便民,满足群众。
(二)全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需求为核心,以政策服务为着力点,着重回应关切,在解读形式和解读内容上,提升解读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丰富解读元素,让政策解读通俗易懂,内容生动又接地气,充分发挥出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满足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充实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保障,进一步规范目录标准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对接更新,方便群众查准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