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铜府办发〔2020〕29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
全文包括2020年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382号建设大楼904室;邮编:554300;联系电话:0856-5280153;电子邮箱:trszj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市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主动公开
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开设“领导介绍”和“组织机构”专栏,根据重要人事变动情况,主动对外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领导班子及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
2020年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许可办理事项5500件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4条,领导班子1条、公示公告279条、工作动态109条、综合信息200条、人事信息8条、建议提案办结公开11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20年,通过“12345热线”“网民直通车”“同仁社区”等渠道共收悉网民问政246项,按时办结回复246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全年申请总数为2件。网络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回复办结,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2020年工作重点,及时制定印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40人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公布了铜仁市住建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规范、准确发布住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交易、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打造等政府信息,及时将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情况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局门户网站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助推政务服务,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及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事项外,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
(六)平台建设
1、局门户网站建设情况。铜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于2019年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更新,是社会各界通过政务媒体了解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信息的官方渠道,同时也是我局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为民办事及服务的窗口和纽带。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政务微信方面,我局现已开设了1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即“铜仁住建”于2017年11月开通,主要用于发布建设行业方面的有关信息。
(七)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8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一是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涉及住建领域公开事项内容较多、涉及面广,由于人手足、部分干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造成及时高效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存在一定落差。二是虽然我局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实现在市政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弊端和阻隔,影响行政效率,有待进一步改进优化。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方面,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还有阻隔,未能实现跨部门的并联审批,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参与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配合企业和群众参与监督我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二是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进度,探索推广电子保函在招投标、农民工实名制、履约、工程质量等方面应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四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事项需要报告说明。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