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42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43条,“仁人学法”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858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2020年,市司法局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针对申请人申请的内容,经审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获取的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制定《铜仁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铜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通知》《铜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铜仁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机关新媒体平台及QQ、微信群管理的通知》《铜仁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制度和文件,调整充实铜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转载信息一律从权威官方平台转载并注明来源。三是加强信息后续管理,对已发布的公开信息,加强后续管理,经常性开展自查,对链接失效、语言文字表述不规范、图片失效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四)平台建设。根据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迁移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开展门户网站迁移、备案、后台管理培训等工作,完成网站集约化迁移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配合市政府办做好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
(五)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充实以局党组书记田斌、局长刘鸿丽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内部绩效目标考核,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2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0 |
2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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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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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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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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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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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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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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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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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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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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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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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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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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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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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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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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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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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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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和功能拓展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努力扩大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运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三是要强化业务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铜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