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使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健全机制为基础,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铜仁市环境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员5人。从事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名,无专职人员。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建立了铜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协调管理,主要负责栏目信息的日常更新工作,网站技术维护由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铜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科室(单位)具体职责,认真梳理需公开的内容,并将工作职责分配到各责任科室(单位),由各科室(单位)明确人员具体落实,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四是加强督查问效。积极开展责任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确保生态环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监察执法、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及时公开。
(二)以重点领域为核心,落实重点公开任务。
1.定期公布铜仁市主城区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继续在我局门户网站上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共发布铜仁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月报12期,并通过铜仁日报、铜仁电视台、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铜仁综合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发布。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铜仁市水环境质量月报》,公开铜仁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等信息。实时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报送政务信息共96篇,问题类信息41条。
2.及时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凡是由本局受理审批的环评文件均按要求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布。今年以来,我局在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栏目上主动发布受理公示568条、拟审批公示148条、审批后公告409条、不予审批公告93条、告知承诺制57条,共计1271个。
3.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网站信息内容。今年以来,我局环境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在12369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网站公开。群众举报投诉信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进行公开。环境违法违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均在12369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网站进行了公布。今年,我局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环境日常监察、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环境执法”栏目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共38条。
4.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生态环保重点领域信息。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围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铜仁日报》、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情况及信访投诉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公众期待,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公开。根据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与水、气、土、固废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场战役”相关栏目,确保我市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三是着力用好新媒体发环保强音。我局环境信息中心指派专人管理维护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实时发布国内、市内环保最新动态,号召绿色发展,全民环保,营造全民参与共环保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627篇,微博发布新闻信息521条。
(三)以群众诉求为重点,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一是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工作要求,对发布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全覆盖”,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深入解释说明。截止目前,我局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54条,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二是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采用音频视频等新媒体产品,采用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生动案例、网言网语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释生态环境专业问题,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实效性。通过例行新闻发布会等平台,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真正让公众听得懂、好理解、易参与,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2020年,我局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发布“熄灯一分钟”和低碳出行倡议短信120余万条,倡导市民低碳节能、绿色出行;召开铜仁市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环保志愿者向市民发放了倡议书、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20000余册,购物环保袋2000余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0 |
9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 |
0 |
3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5 |
9 |
0 | ||
行政强制 |
1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环保政务微博信息创新度、原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及发布机制不够完善。下步工作中,一是要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微博信息的创新、原创度。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各种信息平台的作用和优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传递铜仁环保正能量。一是强化信息宣传。编排了《让中国更美丽》《生态环保铁军之歌》传唱视频,获生态环境部刊发;在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200余条,其中《战斗在感染源“最近的地方”!记贵州铜仁抗疫战线上的环境执法监测员》在中宣部学习强国首页发布;《抗“疫”“孺子牛” ——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勤物资组侧记》在生态环境部、学习强国、贵州人大刊发。二是加大环保设施开放力度。组织环保设施线上、线下向公众开放,线上持续开放,制作线上产品4个,线下实地开放6次,参与人数共达6200余人次。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全面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调处引导,共收到网络热点问题12件,核实回复12件,回复率100%,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受理办结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266件(含重复件26件)。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