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具体部署,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为工作主线,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财政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主要内容。2020年,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支出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税收政策等政策法规类信息;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政府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表等财政数据类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财政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审批类信息;财政工作动态;便民问答、常用事项查询等服务类信息;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办事依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将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表格,以及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公告等办事依据全部公开。
3.公开办事程序。将财政部门涉及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在财政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尤其在财政网站的栏目设置和页面排版上更加突出服务便民特色。同时,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4.公开财政信息。一是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在2020年5月铜仁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报告已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市级2020年部门预算已全部批复到各部门,批复应公开预算单位139家,除铜仁市国安局、铜仁市委机要保密局等2家单位外,实际应公开部门预算137家。截止目前,137个预算单位已全部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算信息。市级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到各部门,批复决算单位140家,除铜市机要保密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外,实际公开部门决算138家。二是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0年,向社会公开了市扶贫办和市台办2家单位单位的检查结果,并进一步细化了结果信息的要素内容。三是公开本市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2020年,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公示323条,采购公告385条,中标(成交)公告339条,单一来源公示16条,合同327条。四是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又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公布的目录清单,我局会同发改部门编制了《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铜仁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央和省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3月和6月及时更新我市的《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在我市各级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及政务服务中心等网站进行公示并适时更新,公示位置固定、醒目。对进驻铜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12家执收单位收费目录创新使用“二维码”方式公示,办事群众和企业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对执收单位的应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目了然,使收费目录清单更加高效便民。并要求区县同步更新公布,确保收费基金项目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政府性基金16项。与去年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了1项省级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根据中央政策新增了一项“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五是及时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此外,2020年加大了区(县)财政信息公开检查力度。各区县稳步推进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内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全市各级财政信息公开上下衔接、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五是我市PPP项目已全部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示。储备清单的PPP项目共69个,总投资490.85亿元,进入项目管理库的PPP项目26个,总投资921.03亿元,涉及交通运输、旅游、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等多个领域。其中市本级管理库PPP项目10个,总投资767.99亿元,区(县)管理库PPP项目16个,总投资153.04亿元。
5.政府信息。2020年联合制定《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仁市医保局 铜仁市财政局 铜仁市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铜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医疗保障公众方案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并在文件库统一公开。根据编制的铜仁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其中有33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2020年处理决定数为0。
6.提供便民服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对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政府采购,以及会计职称考试等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此外,还切实加大了区(县)财政信息公开检查力度。各区县稳步推进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内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全市各级财政信息公开上下衔接、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编制并发布主动报送财政信息近500余条。其中对一些较重要的财政信息同时在网站上发布,全局累计在网站公开信息11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保密法》规定。对于公开的信息,严格实行审核制,先经供稿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备案,再由信息中心发布,对于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信息则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对照工作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诸多不足,很多工作还有相当大的改进空间,例如,主动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等。2021年,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区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铜仁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