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开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统计数据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地王广场临街5楼,电话:0856-8162020,邮箱:trscgj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资源、公开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照《条例》中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条次,其中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5条。其中在我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法规政策信息11条、三公经费信息3条、建议提案信息10条、市政服务信息13条、城市综合执法信息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了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邮箱,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二级栏目,提供《铜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渠道,正确引导依申请公开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2020年底,共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和规范我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我局制定了《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根据工作职能,明确了信息保障处室,公开内容经领导签示后及时报送至信息中心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指导,2020年我局规范了单位门户网站,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了“城管动态”、“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党建工作”、“网上服务”、“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充分利用微信的广泛使用性,于政务微信“铜仁城管”上同步公开有关内容。单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主要公示机关主要领导及科室主任照片信息、人事任免、党费使用、三公经费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常规工作。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铜城发〔2020〕33号),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 |
0 |
9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单位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分类不具体、不规范。2020年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下,比照规范的网站设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已对我单位网站做了较大调整,增设“组织机构”、“政务公开”栏目,应公开的尽公开,设置了“城管动态”特色栏目,丰富了宣传内容。
(二)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事项不丰富。由于我单位局机关与执法支队两处办公,有关行政处罚公示事项只在执法支队公示栏进行了公开,下一步将积极整改,同步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