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林业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02 09:10 来源:市林业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始终坚持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林业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林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增强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意识、便民意识,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林业改革发展。

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在单位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积极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积极与贵州日报、劳动时报、铜仁日报合作,并将公开信息积极主动推送到各级媒体刊登及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2017年,我单位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037条,其中中央新闻媒体公开17条,国家林业局网站采用32条,省人民政府网站采用20条,省林业厅网站采用223条,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采用96条,《贵州日报》刊载40条,《铜仁日报》刊载235条,铜仁林业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921条,铜仁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728条,其他方式公开116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回应公众咨询事件1次,电话咨询2次。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1次,并及时回复,按时办结。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处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情况

  我单位坚持林业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各区(县)林业局、市林业局各科室每月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由办公室每月初对上个月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并通报。

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铜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限等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强化“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铜仁市林业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