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以及《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改善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公安警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警务公开工作,市公安局成立了铜仁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暨警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涛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警务公开的范围、各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政治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警务公开工作,确保了了警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建立多渠道信息发布机制
市公安局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一是进行网上公开。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了铜仁公安网站,网站开设了警务动态、警务公开、网上服务、警民互动、时事专题、公安英模榜等栏目,同时在市政府政务中心网站添加了单位链接。在网上及时全面公开部门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内容,目前该网站正在升级中;开通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016年,铜仁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同步发布信息156条。二是在办事窗口公开。分别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市公安局服务窗口、交警支队设立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服务窗口、出入境支队设立了出入境管理服务窗口,在各个窗口均公开服务相关内容。三是建立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了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相关人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大事件信息,今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联合市直政法各部门共同出资200万员,积极主动与各大主流媒体协调配合,在铜二日报开设了法制周刊,在铜仁电视台开办了《平安时空》,在法制生活报、铜仁网、微铜仁均开设了专栏,公开警务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市公安局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并说明依据。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按照《市公安局保密工作规定》对准备公开信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保密审查责任,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
建立了公安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办事指南,在行政服务窗口和互联网公安局网页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建立了公安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办事指南,在行政服务窗口和互联网公安局网页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016年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大项15小项,其中交警部门2大项、消防部门1大项2小项、治安7大项11小项、禁毒1大项、出入境1大项2小项。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在互联网公安网站及行政服务窗口予以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市公安局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了铜仁公安网,并开通了网上服务,对包括户籍、危爆管理、车辆驾驶、消防安全、出入境、技防、网络安全等业务进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
(三)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信息公开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我局“三公”经费及公费支出情况均按月在公安局域网市公安局警保处栏目据实公示,民警可通过访问公安局 域网市公安局警保处查看、监督。
(四)加强政策解读
市公安局对上级或本级发布的涉及户籍、车辆及驾驶员、出入境等政策及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加以解读并通过网络、电视、文字资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发布。
铜仁市公安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