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6-551397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 文 号: | 铜府函〔2026〕30号 | 发布时间: | 2026-04-22 09:50 |
| 发布机构: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松府呈〔2026〕11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坪乡构皮村的集体农用地0.0700公顷(耕地0.054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7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700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