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000014349/2024-641608 成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铜府发〔2024〕5号 发布时间: 2024-04-30 16:35
发布机构: 铜仁市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30 16:35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一)铜仁市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暂定名)

为了遏制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频遭破坏现象的蔓延,制止对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无度无序开发,避免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永久的文化遗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宗委牵头起草《铜仁市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暂定名)(草案)》。

(二)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进社会和谐进步,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草案)》。

二、拟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1件)

为了确保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权限与《立法法》的规定相统一。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铜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草案)》。

三、市人民政府的立法调研项目(1件)

市人民政府立法调研项目为:《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由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前期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纳入立法计划。

未列入上述计划的立法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