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4-641608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 文 号: | 铜府发〔2024〕5号 | 发布时间: | 2024-04-30 16:35 |
| 发布机构: | 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件有效性: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一)铜仁市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暂定名)
为了遏制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频遭破坏现象的蔓延,制止对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无度无序开发,避免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永久的文化遗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宗委牵头起草《铜仁市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暂定名)(草案)》。
(二)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进社会和谐进步,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草案)》。
二、拟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1件)
为了确保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权限与《立法法》的规定相统一。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铜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草案)》。
三、市人民政府的立法调研项目(1件)
市人民政府立法调研项目为:《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由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前期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纳入立法计划。
未列入上述计划的立法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