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000014349/2026-563911 成文日期: 2026-04-24
文 号: 铜府办函〔2026〕14号 发布时间: 2026-04-24 11:25
发布机构: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4 11:25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驻铜有关单位:

202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市人民政府交办建议和提案5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36件,省政协提案14件);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共向市人民政府交办建议和提案38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68件,市政协提案216件)。为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重要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二、各主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提案者全过程沟通协商,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要注重分类办理,强化结果运用,能马上答复和办理的立刻给予答复和办理;因各种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抓紧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并明确办理时限;对于目前还有困难确实不能办理的,向提出问题的代表提案者解释清楚原因,争取得到理解。

三、省级建议提案市级会办单位要于5月6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市级主办单位,市级主办单位要于5月11日前将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建议提案会办单位要于5月31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与代表提案者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答复代表提案者(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件于6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办理工作,并对上年度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于9月30日前将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和上年度“回头看”(特别是B类件办理)情况分别报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