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 000014349/2024-1718412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文 号: | 铜府办发〔2024〕37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26 09:29 |
发布机构: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铜仁市“铜品税贷”
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融资发展工作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黔税发〔2019〕104号)、《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强村富民”计划三年行动方案(试行)(2023—2025年)〉的通知》(铜党办发〔2023〕6号)要求,依托铜仁市市场主体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和纳税活跃度指标,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贵州金服平台)创设“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争创铜仁“精品”,推动铜仁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为服务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贡献金融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对贵州对铜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应用铜仁市市场主体纳税活跃度指标和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开展市场主体税务信息归集、税务信用分析、铜仁“精品”培育,实现税务信息和质量品牌要素服务银行信贷,“以信授信”助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在贵州金服平台建设铜仁数字普惠金融专区,聚焦铜仁市涉税数据丰富、经营活跃程度高、品牌价值高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化铜仁市市场主体纳税活跃度指标与品牌价值要素,创设“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到2026年,将贵州金服平台打造成铜仁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阵地、主渠道,力争铜仁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贵州金服平台注册用户累计达3.5万户、融资累计达20亿元。争取1500万元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贴息,撬动银行信用贷款15亿元,更好满足铜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铜仁数字普惠金融专区。助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在贵州金服平台建设铜仁数字普惠金融专区,以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为导向,汇聚纳税信用数据、产业扶持政策、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和普惠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利用专区资源创新开发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铜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二)归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数据。以金融机构风控需求为导向,归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发票、财务报表等涉税数据和社保、医保、市场监管、公积金、不动产及用水用电等公共数据,保障有关公共数据的安全规范应用,形成铜仁市市场主体信息库,破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铜仁供电局)
(三)建立企业质量品牌信用评价模型。依托贵州金服平台信用分析功能,从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品牌评价、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市场准入等多个要素建立“铜品税贷”质量品牌综合分析模型,形成质量品牌信用A、B、C三类分析结果,并分类实施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铜仁市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会)
(四)建立企业纳税活跃度信用评价模型。依托贵州金服平台信用分析功能,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生存能力、信用遵从、供销渠道、执行合同、经营规模、偿债能力等多个维度,建立纳税活跃度信用分析模型,形成纳税活跃度信用A、B、C三类分析结果,并分类实施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建立企业信用贷款贴息机制。以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1500万元为基础,建立“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贴息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铜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健全企业信用担保增信机制。市财政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信用分析为B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名单内符合条件的,可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获得质量奖的企业可予以重点支持。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信用分析为B级的中小微企业,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信用担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铜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七)规范信用激励与修复机制。引导信用分析为C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强化信用意识,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失信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等方式主动纠正不良信用、消除不良影响后果,重建良好信用过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铜仁市分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八)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特点,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用分析结果应用,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扩大信用贷款比重。鼓励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提升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质效。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贷款优惠幅度,推动重点融资支持对象综合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控制在合理水平。(牵头单位:人行铜仁市分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确保“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设应用工作的有序推进。人行铜仁市分行等部门具体协助,市财政局在资金上给予必要保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体系建设。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负责“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数据归集治理、产品创设、应用推广等工作,适时总结经验,逐步提高推广应用效果。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将此项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运用。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统筹宣传推广工作,匹配宣传资金,探索宣传方式创新。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和铜仁市网络主播资源,把企业融资“老故事”拍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叙事”。同时,积极向省委金融办提供铜仁市融资“好故事”素材,省市联动开展“铜品税贷”普惠金融产品宣传,全面提升宣传针对性和知晓率。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助力铜仁“精品”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对阶段性工作成效应及时总结并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平台使用率,营造关心关爱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工作调度。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每月跟踪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共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进“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设应用工作,确保工作及时落地见效,并定期总结工作成效。
(五)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项目与补助资金衔接运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直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对骗取、挪用贷款或者利用贷款从事其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市场主体,中止对其贷款贴息支持,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附件:1.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政策工作规范(试行)
2.铜仁市“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政策工作规范
(试行)
2024年到2026年,争取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市级财政统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预算资金、市级财政其他相关预算资金等)用于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铜品税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年度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当年争取资金为限,按贷款情况进行计划调整,用完即止。
一、贴息政策
(一)扶持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在本市范围内且正常经营满一年。
2.铜仁市“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信用评价体系中信用分析结果为A级。
3.征信情况正常,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禁止扶持范围
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
二、合作金融机构
(一)合作银行机构。在铜仁市辖区内设立网点的各商业银行,可自愿向市财政局申请作为合作金融机构,由市财政局征集后,组织市税务局、市金融办、人行铜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开展遴选,遴选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对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型企业信贷服务、风险控制能力、贷款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利率成本等综合情况,经遴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后,由市财政局公示确认。
(二)合作担保公司。市、区(县)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信用担保增信机制的合作机构,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定期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信用分析为B级中小微企业名单,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三、贴息标准
(一)贷款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中小微型企业在辖区内向银行申请办理单户5万元(含)以上 500 万元(含)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且贷款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二)贴息标准。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性支出;单户主体每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贴息。贷款对象申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贴息贷款,贷款贴息利率原则上在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不超过150bp;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利率可适当上浮,在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不超过255bp;贷款贴息金额根据银行机构与符合对象市场主体贷款利率及贷款金额核算,按照实际贷款期内不超过1年期(含)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30%,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对获得质量奖的企业可提高贴息补助额度,根据确认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贴息补助额度在30%基础上分别再提升20%、15%、10%。按季支付不足一季度,按实际天数结算,最后一期结算日为年末的前一日。单户单笔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在办理期内,依据贷款目标指导计划,先申报先得,全年补贴总额以年度争取资金为限,用完即止。
(三)贴息期限:贴息对应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超过1年期按1年期计算)。
四、申报流程
(一)贷款申请流程
中小微企业在“贵州金服平台”(https://www.gzjrfw.com/
index)官网发布融资需求,经申请对象同意后,平台系统通过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对申请对象进行信用分析评价,并将信用分析级别(A、B、C三级)推送至贷款申请对象指定的银行机构。银行机构结合信用分析级别,对推送有贷款需求中小微企业进行实质审查,10日内审核是否符合授信条件,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及时进行授信、放贷。贷款发放后,中小微企业获得贴息对象准入资格,并通过“贵州金服平台”提交贴息申请。
(二)贴息申报流程
1.审核流程。依托“贵州金服平台”采取线上方式对中小微企业申报贴息进行审核。
(1)申请。中小微企业通过“贵州金服平台”的融资对接功能主动发起申请,并上传支付利息、贷款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2)初审。放贷金融机构对企业申报的贷款利息及借款合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复核。相关责任单位依职责对贴息主体条件等要件进行审核。
(4)复审。市财政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对申请贴息对象信用分析级别、贴息主体、银行卡卡号、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及是否按期还本付息等进行复审。
(5)公示。市财政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对拟贴息主体审核确认后,由财政局负责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财政局报省级资金管理部门拨付。
2.贴息资金拨付。省级部门贴息资金由市税务局按程序报请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贵州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对象。对贷款贴息对象,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骗取、挪用贷款或者利用贷款从事其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情形时,中止对其贷款贴息支持,由承贷款银行按照相关金融规定进行管理。
五、融资风险补偿政策
注册在本市范围内,通过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析为B级中小微企业贷款主体,由合作银行按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贴息政策相关要求给予贷款支持;信用分析为B级的中小微企业,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小型微型企业、乡村振兴领域经营主体、“三农”贷款主体,可按照有关要求,申请铜仁市融资担保支持,担保费率适度降低,逐步降至1%以下,因担保贷款形成的贷款本金损失,符合条件的进行风险补偿。各区(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银行贷款主体贴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
六、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对通过审核的贷款贴息对象,按照合法程序或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且严格履行资金管理职责出现的未按期还本付息和代偿问题的,按国家、省、市相关容错机制进行处理。
本工作规范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铜仁市“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
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统筹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对接贵州金服平台铜仁专区建设,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政企金”融资对接工作,督促指导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会同协调相关责任单位遴选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市税务局:负责“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评价体系应用框架设计,协调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负责建立企业纳税活跃度信用评价模型,协助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配合遴选合作银行,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协助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负责建立企业质量品牌信用评价模型,负责制定铜仁市中小微企业培育方案,配合遴选合作银行,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人行铜仁市分行:协助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引导银行机构落实金融普惠性,指导银行机构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再贷款资金支农支小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按市场化原则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协助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引导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按市场化原则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市大数据局: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确保政务数据交换渠道畅通,做好数据安全管理,为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提供数据资源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铜仁市数字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协助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支持政策落实,负责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本部门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运用等工作;配合做好中小微企业的分型分类差异化精准扶持政策制定和实施等工作。按职责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
合作金融机构:配合做好线下金融产品上架贵州金服平台,确保“政企金”融资对接精准性,对通过贵州金服平台发起线上融资需求,积极开展线下融资对接,负责做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信息推送、认定、核实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配合市融资担保集团做好融资担保政策工作的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