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 000014349/2024-1478037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文 号: | 铜府办发〔2024〕31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01 10:20 |
发布机构: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114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定位管理规定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115号),现予以公布。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