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000014349/2024-1437736 成文日期: 2024-10-21
文 号: 铜府办发〔2024〕29号 发布时间: 2024-10-22 17:43
发布机构: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铜府办发[2023]21号和铜府发[2020]3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2 17:43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从即日起废止《铜仁市东西部协作鼓励广东企业到莞铜产业园区投资兴业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铜府办发[2023]21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铜府发〔2020]3号)文件,现予以公布。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