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号: | 000014349/2024-1007746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文 号: | 铜府办发〔2024〕20号 | 发布时间: | 2024-07-24 19:23 |
发布机构: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从即日起废止《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铜仁地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奖励标准和办法(试行)的通知》(铜署办发〔2009〕194号),现予以公布。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