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7-14 10:47 来源:铜仁市财政局 字体:[ ]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6月24日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铜仁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8亿元,增长3.22%,完成预算的100.21%,其中:税收收入40.1亿元,下降1.08%,非税收入34.48亿元,增长8.71%。收入决算数与向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28亿元,增长6.37%,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3%。支出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82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决算调整期增加外经转贷的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支出1.43亿元,二是大龙开发区决算调整期消化暂付款增加列支0.3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716.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8.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2.44亿元,调入资金46.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1.77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20.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亿元。支出总计716.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74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2.4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9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9.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亿元,增长5.5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7%,其中:税收收入9.14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11.07亿元,增长3.72%,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按照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将碧江区征管的铜仁供电局、烟草公司铜仁市公司2户市属重点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项税费区级分享收入调整为市级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9亿元,增长22.61%,完成调整预算的116.47%,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农林水、灾害防治等领域争取到位的增发国债补助较上年增加,支出同比增加,以及一般债券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收入决算数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43亿元,主要是决算调整期增加外经转贷的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43.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2.7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97亿元,调入资金4.5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0.68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5.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94亿元。支出总计243.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5.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6亿元,调出资金1.7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0.9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53亿元。收支平衡。收支总计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均增加0.01亿元,主要是四舍五入舍位所致。

市本级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在现行省以下财政体制下,2024年分解下达市辖区税收返还性支出1.46亿元,市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91亿元。

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0.5亿元,全部用于弥补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未设立预算周转金。

市本级超收收入使用情况。市本级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37万元(市本级91万元、铜仁高新区46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情况。2024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39亿元(市本级3921万元、铜仁高新区4万元),年度中未动用,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余额0.4亿元(市本级4012万元、铜仁高新区50万元)。

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41亿元,比上年增长6.87%,其中:出国(境)费用15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主要是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二十九届国际贸易投资发展会,赴埃及、摩洛哥、澳大利亚等地考察学习发生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0.03亿元,下降22.58%,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09亿元,下降19.47%,主要是车辆更新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9亿元,增长22.13%,主要是2024年市本级加强车辆租赁管控成效显著,部门自有公车使用频率因此较上年大幅提高,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51亿元,增长23.52%,主要是盘活资产资源实现的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05亿元,增长50.40%,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和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收入决算数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19亿元,主要是决算调整期区县据实调整收支账务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49.5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5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3.3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4.13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上年结余12.33亿元,调入资金2.21亿元,上年结余15.98亿元。支出总计449.5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77亿元,调出资金30.24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5.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01亿元。收支平衡。收支总计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15亿元,主要是决算调整期区县调入资金增加及据实调整支出账务数据。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9亿元,增长1.5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1亿元,增长15.37%,完成调整预算的185.35%,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及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增加。收支决算数均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28.7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7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8.47亿元,调入资金1.77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上年结余9.21亿元,上年结余2.31亿元。支出总计128.7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6.6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9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1.3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89亿元。收支平衡。收支总计决算数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8亿元,下降33.98%,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余0.52亿元,收入总计6.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1亿元,下降45.15%,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3.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3亿元,支出总计6.02亿元。收支平衡。收支决算数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下降70.97%,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减少,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余0.15亿元,收入总计0.5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2亿元,下降73.9%,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完成调整预算的82.2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8亿元,支出总计0.57亿元。收支平衡。收支决算数与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83亿元,增长8.3%,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3亿元,增长6.81%,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8%。年末滚存结余118.46亿元。收入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64亿元,支出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35亿元,主要是决算调整期据实调整收支账务数据。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78亿元,增长10.42%,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亿元,增长5.24%,完成调整预算的103.06%。年末滚存结余100.66亿元。收入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多0.64亿元,支出决算数比报告的执行数减少0.36亿元,主要是决算调整期据实调整收支账务数据。

(五)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1.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430.5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81.53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22.9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79.99亿元。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全市获批政府债券资金395.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45亿元、国际组织借款转贷0.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29亿元、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特殊新增专项债券53.9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54.0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72.93亿元。市本级获批政府债券资金189.1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特殊新增专项债券9.67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8.6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8.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项目,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医疗、农业、水利、污水处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债务还本。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全过程,深化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全市928个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编审,编审6203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176.99亿元。开展预算和绩效“双监控”。全市865个部门对5316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持续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全市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5852个,评价资金112.93亿元;运用235个绩效评价结果,调减低效项目预算51.26万元。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强化财源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妥防范财政风险,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源培育力度,财源建设加力提效。坚持从财政政策、财政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向上争取等方面全方位服务支持全市新型工业化等实体产业发展,全力推进财源税源建设。支持县域产业发展。投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81亿元,激发县域大抓项目、培育产业、涵养财源税源内生动力;安排0.11亿元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奖补资金,支持开发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安排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0.9亿元,支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小微企业等发展。支持“四化”高质量发展。安排0.3亿元市级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四化”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编制;投入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3.92亿元,支持培育新型功能材料等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投入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4.77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投入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84亿元,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投入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55亿元,支持油茶、抹茶、红薯产业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4.99亿元,兑现惠企利民资金3.39亿元,为企业减负,为发展蓄能;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作为,为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新增融资担保额49.27亿元,统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4.08亿元,有力支农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存贷保持增长,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突破2088.44亿元、同比增长6.84%,贷款余额达到2747.43亿元、同比增长4.55%,为全市“六大生态产业”乡村振兴等提供有力信贷资金支持;争取“两新”资金1.31亿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消费市场活力。强化争资争项。专项安排争资争项激励考核奖补资金0.12亿元,激励市级责任部门主动向上争资争项,2024年全市累计争取到位各类补助资金427.88亿元,同比增长5.64%,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32.93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9亿元,有效扩大和带动项目投资。

(二)强化民生投入力度,民生保障有力有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24年全市九项民生重点支出384.33亿元,增长5.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6.67%,财政工作“民生含量”不断提升,人民财政为人民的成色更足。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教育“只增不减”法定要求,全市教育支出108.19亿元,增长1.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8%,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支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全市卫生健康支出59.59亿元,增长1.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推进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83亿元,促进群众充分就业,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养老金和优抚对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9亿元,增长4.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支持“三农”优先发展。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1.35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5.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保护等资金10.45亿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完善等,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兑现52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36.42亿元、惠及113.37万户(人);投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0.81亿元,支持实施“强村富民”行动,扶持115个村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投入农业农村支出19.03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补贴等,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投入高标准农田资金1.9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0.4万亩,改造提升3.2万亩;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政策性粮食补贴0.97亿元,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三)强化安全底线管控力度,财政风险防范有力有效。始终把财政平稳安全运行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查漏洞、补短板、严督查一体发力,坚持守住各个“雷点”“燃点”“爆点”。筑牢兜实“三保”底线。树牢“三保”优先理念,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第一优先原则,压紧压实区县“三保”主体责任,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基层“三保”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市级“三保”帮扶(兜底)责任,统筹下达区县各类转移支付29.26亿元,并对“三保”存在资金缺口的区县,调度资金予以支持,帮助区县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债务风险防范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多措并举做大综合财力,稳守债务风险等级“橙色”底线。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推动到期银行贷款展期降息,严防融资平台债务爆雷,及时化解到期债务风险;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压降,超额完成年度压降目标任务。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和风险防范化解,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深入排查风险、分级分类化解处置,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高压严防态势,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强化财政监管力度,财政治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决落实过紧日子部署。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措施和要求,拧紧预算源头“总开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等支出,腾出财力优先用于“三保”。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出台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市级统筹和县级保障能力;修订市本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运行,实现了财务和资产同步化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以严控“六个浪费大”问题为抓手,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坚决纠治违反财经纪律和浪费财政资金行为;聚焦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政府采购领域、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等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整饬财经秩序,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2024年全市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保”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运行持续加压;财政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还不够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坚持勤俭节约,强化财源建设,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服务保障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引资“头号工程”,全力提升“六大生态产业”质效,投入资金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启动实施培植财源涵养税源三年攻坚行动,推进财源建设取得实效;坚持强县域经济与强支柱财源并重,统筹整合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奖补资金,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等。聚焦国家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加大项目谋划和储备力度,强化向上汇报对接,争取更多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以政府有效投资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争取国家、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持续推进就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果,足额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学生资助。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做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乡低保等政策提标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着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三保”保障优先顺序,压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履行市级帮扶(兜底)责任,强化“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做好“三保”防范和应急处置,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治责任,抢抓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机遇,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努力完成融资平台压降转型任务,足额编制法定债券本息预算,统筹资金保障债券本息偿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坚持“管理行业必须管风险”“管合法更要管非法”,扎实抓好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化解处置,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高压严防态势,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四)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认真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依法规范预算调整行为,把牢预算支出关口,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落实好中央、省改革部署,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绩效导向,把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聚焦重点领域财经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和惠民惠农补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构建财会“大监督”体系,持续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市人大预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相关议案、建议,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扣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扎实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统筹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努力保持财政平稳运行。1-5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1亿元,下降0.18%,主要是受市场不景气影响,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耕地占补平衡流转指标完成进度不理想拖累。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03亿元,下降0.01%,主要是今年无增发国债补助资金,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但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支出增加,全市九项民生重点支出完成145.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06%,同比增加1.17个百分点。从全年预计情况看,由于财政收入增长较慢,完成全年预期目标需要付出很大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好稳经济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奋力开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未来作出应尽努力。


附件 2024年铜仁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