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9月对息烽县中医医院等6家二级中医类医院开展了创建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现场评审。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局党组研究,认为6家参评医院已满足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基本条件,决定将下述医院纳入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息烽县中医医院
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凤冈县中医医院
普定县中医医院
石阡县中医医院
江口县中医医院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
联系电话:0851-86894656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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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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