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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仁市中心城区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关情况的公告
来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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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应当依法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特许经营者获得协议约定期限内对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同时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效率要求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2023年1月,贵州省铜仁市绿色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取得铜仁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权。2023年2月,贵州省铜仁市绿色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签订《铜仁市中心城区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范围为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事项,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缴纳了特许经营使用费用。按照特许经营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铜仁市绿色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权的合法主体,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具有排他性。其他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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