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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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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四五”铜仁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7日

“十四五”铜仁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黔府发〔2022〕11号)、《铜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为老服务的制度体系、保障能力、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和提高。持续推进老年友好环境,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惠老政策措施,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全市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开展敬老主题教育,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争创“敬老文明号”,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大幅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二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全市14.54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70元提高到98元,惠及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实现市级统筹,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9.9万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加强,在医、食、住、行、用、娱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落实高龄津贴和失能补贴政策。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大力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公寓等养老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全市共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62个,养老设施1588个;共有养老服务床位2.4万张,养老服务床位数占老年人的比例达35.7‰。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四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得以加强。十三五期间,我市作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市,认真开展了基层医养结合试点机构、示范单位、智慧健康、安宁疗护等创建工作。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1家,医养结合床位3175张,健康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率达41.6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社区护理、健康管理、远程医疗服务快速发展,“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基本建立。五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老年文体教育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截止2020年底,全市建成老年大学(学校)670所、拥有学员5.6余万人,市县乡三级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全覆盖。每年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主题教育和敬老月系列活动。积极支持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组织老年人开展广场舞、晨练、门球、气功、太极拳等老年健身活动,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的街道和乡镇率达90%。各地组织开展的文化广场演出、体育健身交流展示等活动,有效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六是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认真落实《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优先就医、优先出行、优惠照料等机制得到很好落实,景区景点、公共场馆、城市公交等免费机制落到实处,赡养、抚养义务得到较好落实,虐待、遗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层社区(村)老年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在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减免有关权益案件费用、加大老年人侵权案件处理力度等方面,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县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达100%。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赋予了贵州勇敢闯、大胆试、破难题的政策机遇。市委、市政府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要看到,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老龄化程度全省最高。老年人口比例呈快速增长趋势,高龄化现象逐渐凸显,老年人口抚养比进一步加大。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7.9万人、占比17.5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5.68万人、占比13.85%。“十四五”期末预计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63万,约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9%左右。老年人口抚养比由2010年的15.69%提高到2020年的22.21%。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基础较薄、发展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居家社区养老和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不足、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专业人才特别是护理人员短缺、养老事业与健康产业协同发展不够、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待加强等,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日益重要和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老年政策制度设计,加大为老服务供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党政重视、各方参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养老的基础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人民至上、保障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精准施策、共建共享。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让老年人依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政策支撑。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医养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老年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深厚,老龄产业发展更加成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兜底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普惠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供给有效保障。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成熟。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不断增加,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快构建。老年医学科建设逐步推进,老年医学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深入融合。

——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梵净康养”品牌,结合铜仁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体育康养、森林康养等老龄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增加产品供给,优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康养产业载体同步建设。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推进。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发展要素支撑不断增强。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规划用地用房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老龄工作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为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支持更加有力,为老服务更加便捷。

专栏1 铜仁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指标

项目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指标属性

社会保障



社会

保障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达到95%

预期性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稳定在95%以上

约束性

3

每个县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1所

约束性

4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总量

4500张

约束性

5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达到55%

约束性

6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达到100%

预期性

7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达到100%

约束性

健康

支撑

8

人均预期寿命

78岁左右

预期性

9

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达到70%

预期性

友好

社会

10

“敬老月”活动覆盖面

每个区(县)每年开展1次

预期性

11

老年大学覆盖面

每个区(县)至少1所,并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约束性

12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保持1人以上

预期性

13

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明显增长

预期性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一、完善多维度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5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4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4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好养老保险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发挥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对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个人账户基金委托投资运营。

(二)优化医疗保障政策。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在职人员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将更多老年人多发、高发并需长期治疗的病种纳入慢特病门诊保障范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切实推进医疗救助省内“一站式”结算,扩大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将更多老年人多发、高发的慢特病病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对经三重医疗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特困、低保等老年救助对象,给予倾斜救助。持续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重点将使用量大、金额高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减轻老年人用药负担。按照地方管理权限,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目录、医保特殊药品目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医疗急需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紧密衔接的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有效覆盖老年人群体,进一步减轻老年人群医疗费用负担。

(三)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相关扶助机制,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启动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试点工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四)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范围,规范就医用药行为,对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自费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助等制度,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

二、健全完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分类提供服务。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做好兜底保障。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分年度为贫困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有效保障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需求。

强化清单落实。建立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补贴、老年人健康管理、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以及老年人就医、旅游、文化活动、休闲、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深入落实。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成全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评估的衔接。建立老年人失能等级评定数据库,为精准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供支撑。

(二)着力培育市场化养老服务。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托梵净山独特的资源禀赋,盘活现有的老年公寓养护楼资源,在县级以上城市打造床位2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80%以上的标准化老年养护楼,积极引进省内外具备实力的养老企业,采取公建民营、租赁、合作运营的模式,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科学推进公建民营。公建养老机构必须体现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不能改变养老服务根本属性。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床位可向社会开放,满足普惠型养老服务需求。

(三)着力提升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水平。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区(县)建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1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80%,医养结合紧密,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综合性服务。县级标准化特困供养机构要为乡镇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夯实农村区域性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标准化农村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综合功能布局、服务半径、消防设施、发展潜力等因素,以撤并整合现有特困供养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打造能够护理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标准化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功能覆盖周边2个以上乡镇,床位8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60%,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25年,乡镇标准化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评定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不低于80%;乡镇层面标准化农村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

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服务功能。在“十四五”期间,对保留运营且设施设备落后的养老机构,通过申报省级福彩公益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批分阶段进行服务功能完善工作。2025年,基本完成特困供养机构提质增效。

(五)着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标准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强中心城区要求,在碧江区和万山区人口数量较大、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建设床位30张以上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机构,就近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短期托顾、临时照护等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有序推进其它县城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2025年实现全市人口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城市社区普遍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等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与“四同步”要求,建立健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设施验收、设施移交机制。开展城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

大力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行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2024年,完成有需要的分散供养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争取2025年,完成对农村高龄老人、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大力推进智慧化养老。依托大数据、智慧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为失能、独居、空巢的社区居家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基本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专栏2 兜底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提升覆盖能力达标率。以提质改造现有特困供养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每个县建有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方面综合性服务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以撤并整合现有乡镇级特困供养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打造能够护理中度失能老年人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市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提升服务质量安全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符合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依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

提升入住率。改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优化供给结构,用好用足现有资源,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

(六)着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科学规划农村幸福院。围绕人口集中、有村集体经济和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村校舍、卫生医疗机构等因素,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活动等服务。在全市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逐步夯实农村养老基础。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对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构建保障基本、救急救难的多层次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基础事项,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解决、督查、反馈的工作机制,统筹乡镇、社区和民政社工等为老服务资源。到2025年,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专栏3 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行动

提高老年养护楼覆盖率。到2025年,全市完成5所老年养护楼装修和设施设备配置,老年养护楼覆盖95%以上的县,护理型床位总量达4500张,占比达到55%。

提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三、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创新老年健康教育方式,利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宣传,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倡导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老年大学(学校)课堂。加大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鼓励各类媒体开办健康栏目,拓展健康教育内容,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在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培育老年健康教育阵地5个以上,面向老年人及家属、照护者开设养生保健、照护技能培训等课程。

健全老年健康预防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内容,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提高对失能和残疾老年人、老年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签约服务覆盖率。针对老年人特点,加强对签约医生在老年医学等领域培训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实施老年人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失能(智)预防与干预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确保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逐年下降。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活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活动。

(二)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供给。以三级医院为主体,以辖区内死亡率高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加快补齐心脑血管科、神经科、内分泌科、呼吸科、肿瘤科等专科短板;鼓励建设老年病医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提高老年人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加强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能辅助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诊疗服务。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达到国家要求。

优化老年医疗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就医模式,在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建立老年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绿色通道,率先实现老年医疗服务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老年人院前急救绿色通道,老年患者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构建“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老年健康急救圈。优化老年疾病诊治模式,在医疗机构推广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优化医联体内老年人服务模式,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预留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等医疗资源,用于医联体内紧急转诊;推进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合作、科研和项目协作、中医与西医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医联体内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空间和内容;推进远程医疗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大力推广使用符合老年健康需求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有序开展各类信息系统适老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加强康复护理服务。

建立适老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康复机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线上申请,线下护理”的健康服务。

(四)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老年健康教育,大力普及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开展传统营养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和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做实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

专栏4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老年健康促进工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区(县)。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培育老年健康教育阵地5个以上。

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模式。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

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行动。丰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内涵,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域中医老年健康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力争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100%;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开展老年健康中医药融合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行动,培育中医药老年康养产业。

(五)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打造医养结合服务“四种模式”。“医办养”模式,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养办医”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服务能力,支持老年病医院建设,探索建立老年病医院建设地方基本标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涉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营养等服务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降低养老服务机构举办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养老服务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两院一体”模式,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要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村卫生室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毗邻建设;鼓励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功能布局,在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时应统筹考虑布局医疗服务功能,支持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利用富余资源改扩建医疗服务设施。“医养签约”模式,强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需求匹配、互惠互利等原则开展签约合作;推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推动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将内设医疗机构交由签约医疗机构管理运营试点。到2025年,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积极开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和市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2个,市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15个。

推动老年人居家医养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服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对诊断明确且适合在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及护理的老年患者,在其家庭(养老服务机构)中建立病床,开展医疗服务,同步完善配套的医保报销机制;充分利用远程技术为家庭病床患者提供在线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等便捷高效服务。探索政府购买、医保报销、个人出资融合服务机制,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满足个性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强化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和分级诊疗体系。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用药保障。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专栏5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延伸,重点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个性化签约等居家医疗服务。2025年前,在碧江区、万山区、德江县先行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试点工作。2025年,在全市逐步推广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

医养结合示范行动。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和市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2个,市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15个。

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基础+个性化”服务包。提供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高血压患者服务、糖尿病患者服务、肺结核患者服务、重症精神障碍患者服务、腰腿痛服务、重病随访服务等9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健康敲门”行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服务的失能老年人数量,选定服务团队,为失能老年人开展一次上门健康管理、提供一套上门健康指导方案、开通一条健康咨询热线。

四、培育发展银发经济新业态

(一)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发展康养旅游。发挥铜仁独特的气候、生态、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势,依托环梵净山大健康产业集群示范基地的国家级名片,大力培育集度假休闲、游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休闲避暑康养产品,着力打造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体育康养、森林康养等康养产业新业态。完善铜仁康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共建养老产业园区,打造“梵净康养”品牌。到2025年,建成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5个,康养旅游项目4个,建成省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个。

发展中医药康养。立足我市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打造“黔中无闲草,梵净多灵药”公信品牌,开发具有铜仁特色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品。赋能“中医兴铜”内涵,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基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康养品牌。到2025年,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基地2个。

发展温泉康养。依托我市县县有温泉的优势,充分发挥温泉及其周边气候对人体的保健作用,培育以温泉养生、温泉会议、温泉酒店、温泉茶道和温泉地产等“温泉服务”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形成健康、养生、休闲娱乐等温泉康养特色的旅游模式,加快推进“温泉市”品牌建设。到2025年,实施10个温泉旅游重点项目,打造2个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地。

发展体育康养。以老年人群为核心,以预防和康复为目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和体育系统相关专业机构的优质资源,发展“体育+医疗+养老”模式,用好铜仁至梵净山“马拉松”标准赛道的影响力、辐射面,培育体医养服务新业态,促进体医养服务产业发展。

发展森林康养。用好我市梵净山区域高负氧离子的优势,以及“空气罐头”的品牌,大力推进森林疗养中心、森林康养健康管理中心、森林康养步道、森林浴场、森林氧吧等设施建设,培育一批设施齐备、功能显著、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示范县,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做大铜仁森林康养服务品牌,把铜仁打造成全国森林康养胜地。到2025年,全市提升建设森林康养试点基地5个,森林康养步道40公里,森林康养年服务15万人次以上。

(二)培育老年用品产业。

丰富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多样化健康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服务产品。推广易于抓握的扶手等支撑装置以及地面防滑产品、无障碍产品,发展老年益智类玩具、乐器等休闲陪护产品。鼓励企业利用铜仁市特色食材、绿色食材、保健食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指导医院、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进对亚健康老年人群食谱体系供给,促进健康老龄化。

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宣传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围绕健康监测、安全监控、养老照护等方向,鼓励提升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领域的创新应用。

五、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把敬老爱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整体规划,列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持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敬老月”和“老年节”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尊老、爱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老年人家门口的老年教育。依托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或者通过发掘社区内党群建设、文化艺术、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的教育内涵,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学习空间。发挥老年大学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将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发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等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服务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进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老年学校,3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学校(老年大学学习点)并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建立健全为老文化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设施网络,引导支持各类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办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着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积极构建文明和谐的爱老敬老社会共识。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高度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实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级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体。到2025年,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20%,8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

(三)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支持老年人通过续聘返聘、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形式发挥作用,充分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畅通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尤其是发挥老年人在关心下一代、参与社区事务方面的作用。注重发挥科技、农业、医疗、教育、法律等领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专长,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培育和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发展壮大老年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银龄行动”。鼓励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五老”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技术传授、困难群体帮扶、时代新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

(四)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

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结合城市更新,对社区道路、休憩、信息化、社区服务场所等设施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设老年人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十四五”时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0个。

(五)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

积极营造有利于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的社会环境。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丰富老年优待措施,优化提供方式。实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享受当地同等社会优待。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完善老年优待服务场所的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商业饮食服务、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商以及水、电、燃气、通讯、电信、邮政、金融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老龄法治宣传。利用“敬老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适合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学法、用法,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坑蒙拐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健全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执行老龄政策法规,确保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涉老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部门综合治理等机制。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村、高龄、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常态化。

六、增强发展要素支撑

(一)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

科学规划养老服务新增用地,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并将经批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促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乡村养老服务设施。

(二)强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各地应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并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大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养老示范基地和实训基地,分类培养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形成层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体系。市级层面,计划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开展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培训。年均线下培训确保在100人以上,线上培训200人次以上,逐步提高全市养老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养结合工作,加强老龄事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大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康养技能培训,加快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体娱乐、老年生活服务、老年产品研制、老龄产业经营等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护理服务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和教育培训经费。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政策,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专栏6 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

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对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核心医护人员、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为有关院校提供实习岗位。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扩容。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养老示范基地和实训基地,分类培养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形成层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体系。

为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计划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开展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培训。年均线下培训确保在100人以上,线上培训200人次以上,逐步提高全市养老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推动老年照护与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考核工作。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

统筹建设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试点。立足未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以及与省智慧养老平台的衔接。搭建老年人健康管理平台,建立居家老年人健康档案,并与相关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共享,提供及时的健康保障服务。

专栏7 智慧养老助老行动

智慧养老行动。持续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试点。立足未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以及与省智慧养老平台的衔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运用智能技术志愿服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各区(县)要制定整体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细化相关指标,强化督查督办,推动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健全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做实老龄委常设工作机构,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老龄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科学建设市、县、乡、村四级老龄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确保基层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落实调度机制,明确调度内容,细化调度指标和时限要求,确保规划按期推进。

三、加强评估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规划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规划评估工作,综合分析评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绩效管理,稳步推动本规划全面落实。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宣传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十四五”铜仁市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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