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8日
铜仁市“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抓好《铜仁市“十四五”消防救援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通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水平。建立正规、专业、职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制,防范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达到以下八项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度十万人火灾死亡率小于0.19。(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城市消防站建设,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到达辖区边缘。(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乡镇所在地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0.4‰。(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公共消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六)“智慧消防”建设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七)小型经营性“三合一”红色高风险场所整改率不低于98%。(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社会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
1.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措施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常态化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政府班子成员至少每半年组织研究一次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定期开展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实体化运行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配齐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指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绩效与政绩业绩评定、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强化干部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考察。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消防工作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火灾事故多发的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的予以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依法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管理机制,落实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行业、分地区开展示范创建,民政、教育、卫健、文旅、住建、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培育树立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发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黑名单”管理。(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防火监督工作,探索委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使消防监督执法等职权,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取得初步成效。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逐步落实基层网格员消防工作补贴经费,建立网格排查考核、奖惩机制,持续强化对城市社区、居民楼院、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农村村寨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工作、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执法岗位)辅助执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力量。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和乡村振兴工作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的资金和人力,严格单位法人、管理人等各级人员的责任,强化各级、各岗位的职责,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持续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消防规划编制执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订各地消防专项规划,实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更加合理,站点布局、消防供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协调一致。在城市消防站保护半径外的大型房开项目、园区、城市商圈推动建设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2021-2025年推动将金滩片区、小十字片区、川硐麒龙国际片区、铜仁卷烟厂片区建成小型消防站并实体化投入使用。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积极推进新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寨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以木质结构房屋为主的传统村落单独编制消防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倾斜,继续推动各地加大农村“六改”工程力度,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项目经费,扎实推进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改造,推广运用适应性和经济性好的新技术,提升农村村寨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2021年起每年完成新纳入中国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推行新型监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推行“指导式”检查、“说理式”执法,教育引导单位人员、社会群众识别安全风险、自改常见隐患,督促工程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消防安全线上监管。依法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火灾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规范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职责,并按照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配备相关器材。(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推行火灾高危单位科学管理。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贵州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用更加科学严格的管理标准,全面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对火灾高危单位进行一次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评估率达到100%。探索推行火灾高危单位落实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和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积极防范新业态新材料新风险。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 能设施、氢能源、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建设工程源头管理,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能源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深入研判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材料、新建筑形式可能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制订地方技术标准,明确科技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5.加强园区、开发区消防管理。组织开展园区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找准摸清所属园区在消防规划、设施、管理和项目引进、消防力量建设存在的突出风险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推进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提升
1.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投入,着力建设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造一批消防宣传教育点。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等,培育树立、积极宣传消防英雄模范和热心消防事业的社会人士,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机制。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落实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充分运用“互联网+培训”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和覆盖面。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力度,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消防站点建设
1.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支撑。为满足专业训练要求,改善指战员执勤条件,开展老旧消防站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2021年市级训练基地全部完成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7),碧江、德江分别完成2个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其中碧江建一个具备高铁轨道救援的综合性消防救援站),松桃、石阡、印江、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别完成1个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按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深入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奋力推动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消〔2022〕19号),2025年前思南完成1个港口水上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消防站选址规划。严格把关审批旧城区消防站的搬迁,避免消防站“城市边缘化”。按照“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使用功能”的原则,对营房和生活训练设施落后的老旧消防站进行功能性改造,提升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改善指战员住用条件,确保执勤备战和日常训练工作正常展开。(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消防装备建设
各区、县根据灾害事故特点逐年按照标准建立专业队装备体系。2022年全面推动战勤保障实战化,配备新型保障类车辆。2023年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完成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和举高类消防车配备。2024年完成高低大跨、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空难等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装备配备。2025年完成市级地震、水域、山岳等救援专业队装备提档升级建设,各消防救援站作战车辆比功率达到10以上占比不低于总车辆数的60%,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2024年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灾害事故处置专业装备配备,加强无人机编队建设,有条件的区县考虑配备直升机(具备消防救援功能)。2025年高层建筑较多的区县消防救援站至少配备1辆50米以上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加强灭火侦查排烟机器人、大流量移动炮等专精尖、杀手锏装备配备建设,完成专业队装备提档升级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1.打造多功能专业队伍。2021年完成地震救援轻型队验收,2022至2023年,各地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打造本级专业救援力量分队(碧江升级打造深潜专业队和城市灭火救援主战专业队,组建轨道交通处置专业队和供水专业队;碧江、万山联合升级打造地震救援专业队;万山、江口联合升级打造山岳<洞穴>救援专业队;石阡升级打造高速公路救援专业队;思南、沿河联合升级打造乌江流域水域救援专业队;大龙、玉屏联合升级打造大跨度、大空间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松桃组建农村连片火灾扑救专业队;德江组建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专业队;江口、松桃、印江组建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2023至2025年,建成具有跨区域增援能力的6支市级专业队伍(山岳救援、地震救援、水域救援、搜救犬技术、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农村连片火灾)。(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专业培训基地建设。2022至2025年,将万山朱砂古镇建成集山岳、城市高空、景区缆车、洞穴救援为一体的全国性野外实训基地,将碧江大明边城建成集专业培训、物资储备于一体的市级水域救援基地。2023至2024年,各地逐步配备真火烟热模拟训练设施和训练装备,2025年,各地完成消防救援训练设施功能升级改造,建成满足60人以上的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推动快反分队建设。2021至2022年,全市40%的区县完成专业快反分队建设,2022至2023年,全市100%的区县完成专业快反分队建设。2025年,各地建成“1+1+N”(1个城区中心消防站,1个小型消防站或企业专职队,N个快反执勤点)的快反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高标准推进乡镇专职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0号)和《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办函〔2014〕18号),科学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2021年至2025年规划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40支,其中,城区(县城)政府专职消防队2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站)2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站)36个,2021年,对达到《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明确的一级和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站标准的乡镇,必须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其余乡镇要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对暂不具备建设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可先建设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实现乡镇消防力量100%覆盖。2022年,按照“先建后完善”“每年升一级”要求,推动已建三级乡镇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的乡镇,按照升级达标计划完成建设。2023年所有乡镇专职消防力量达到三级专职消防队及以上建设标准。力争到2024年所有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均达到《乡镇消防队》要求。(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企业专职队伍建设。大型房地产项目、工业园区和新建城镇按标准同步建成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型火力、水力、新能源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酒类、钢铁冶金、烟草、纺织、煤化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和距离消防救援站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按照《消防法》及行业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车辆装备,配置必要的专职消防队员,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岗位训练、队伍管理机制,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确保形成灭火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充实专职队伍人员力量。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2022年,所有新建消防队伍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实现单独编队执勤。鼓励采取事业编、工勤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队伍,不足30人的消防救援站按照15人/队的标准补充专职消防员;对已建成但是无人员入驻的消防救援站,按照30人/队标准补充专职消防员,补齐现有消防救援站执勤力量缺口,确保新建队站在竣工验收后同步入驻执勤力量。2021年至2025年发展专职消防员2500人。(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提升专职队伍作战能力。将乡镇救援力量纳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乡镇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提高快速响应能力,依托信息化建设,加速实现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互联互通。2021年至2023年,按照40%、30%、30%的进度,专职消防队完成应急值守台配备。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提档升级,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在达到《乡镇消防队》装备配备标准基础上,适当配备防烟、防毒、防穿刺、防漏电、防蜂蛰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及救生、破拆等基本救援装备,满足农村灭火救援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落实专职队伍保障机制。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专职消防队伍综合保障机制,制定与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按规按标为专职消防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畅通职业上升通道,健全奖惩和退出机制,规范营房外观、队员服装、工作证件、车辆标识和牌证办理。推动落实执行任务的专职消防队伍车辆免缴道路通行费。(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九)推进“云上贵州·智慧消防”体系建设
1.建立科学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2021年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根据“警情集中汇聚,支队远程坐席接警”的建设模式,综合运用语音图像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完成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19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2022年,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规划,依托POC调度台,完成所有政府、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接入,纳入119智能接处警系统及“一张图”指挥调度体系统一指挥调度;市大数据局根据“智慧消防”数据需求,做好跨部门数据共享调度,支撑协同联动效率提升。2023年联合大数据发展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推动全市119接处警系统与110、120等指挥调度平台及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服务平台相互融合和数据互通。2024年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融合通信等技术,建立智能接处警、指挥调度、辅助决策数据模型,与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与各级党委、政府指挥中心(总值班室)语音、图像、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普惠便捷的公众服务体系。2021年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通过小程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整合备案承诺、信息公开、在线咨询、政策查询、预约体验、举报投诉等便民服务,将执法依据、人员、程序、结果和文书等信息全部公开,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减少重复资料申报,提高办事效率。2023年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 基于铜仁“一朵云”平台,完善重点单位的城市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功能开发,实时监控消防设施运行,准确定位火灾位置。2024年利用5G和物联网技术,对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泵、室内外固定消防设施等设备状态实现实时监控、动态掌控。(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融通可靠的应急通信体系。2022年完成370兆无线窄带通信网建设,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1套核心网,市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县区消防救援站各建设1套固定基站和1套移动基站。完成“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志愿消防速报员等机动力量建设,配齐人员,配强装备,延伸应急通信“触角”。2023年建设融合通信系统,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配备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宽窄带智能中继、建模测绘等“高精尖”设备,配齐MESH图传、微波通信等关键通信装备,逐步将4G图传系统更替为5G图传系统,并配置每个通信保障单元。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动中通、Ka波段微小型卫星便携站、MESH图传等设备。2025年,每个县区配备1套以上超轻型卫星便携站或具备图像传输功能的天通卫星平板,提高极端情况下通信传输能力,大幅提升应急通信装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程度,以及通信网络的承载能力、抗毁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建立智慧精细的队伍管理体系。2022年全面推行数字化消防救援站,实现人员、装备、物资、案事件管理全过程记录。2023年聚焦实战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战勤保障体系,将人、车、装备、物资等动态数据,全面应用于作战指挥全过程,充分发挥系统和数据效能。2024年融合道路、水源、疏散通道、水箱液位等物联网智能感知数据和政府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等远程监控数据,完善消防救援队伍精细化管理的深度和广度。2025年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建立科学实用的动态管理大数据模型,实现绩效评价多维度分析、财务管理全流程监控、车辆装备全要素管理、营房管理全过程掌控,切实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不断提升队伍管理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化体系。主动融入铜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和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以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推动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速推进消防数字化转型。按照市大数据项目“需求导向、应用驱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集约、资源共享,务求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大数据项目统一采购云平台服务,梳理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接入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有序推进全市“智慧消防”建设系统,积极推动各地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创新“政产学研用”各类主体协同建设模式,形成政府牵头、消防主导、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发展格局。分级建设消防物联网系统、消防大数据库以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提升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推进全方位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经费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消防经费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市县两级财政保障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建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应根据消防事业发展情况和任务需要,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安排,立足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建设标准,加强器材装备、战勤保障物资、运输车辆、训练基础设施等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硬件建设水平。加快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2021年完成市级训练基地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并投入训练使用,2022年完成训练基地配套库房升级改造,建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清洗维护站、消防恒温恒湿装备器材库以及消防装备维修维护站。2024完成智能化仓储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化建设。为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工作形势,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战勤保障能力,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三转变一提升”为抓手,落实应急管理部《特别重大灾害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辖区特点,统筹布点,立体化建强保障力量,确保战勤保障队伍不散、职能不变、能力不减。按照“救援队伍在哪里就保障到哪里、指挥部在哪里就保障到哪里”的保障目标,采取专业自我保障和社会联勤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遂行保障指挥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层级明晰实战化运行的保障体系。2024年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储备物资、队伍可调用物资及相关企业储存物资情况调查,完善调用、运输、补偿等办法。建立与民航、铁路、公路、食品、修理、油料、医疗卫生、工程机械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勤训练演练,探索和完善社会联勤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战勤遂行保障机制建设。立足人才需求,合理利用现有战勤保障基地营房功能模块和训练设施,加强战勤保障实战化训练,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立足目标任务,按照“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的要求,分层次、分功能、分区域在碧江区依托特勤消防站建设综合保障站,印江县消防站建设战勤保障分站,其余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不少于5人的战勤保障小组,承担辖区战勤保障工作。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按照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要求,2022年内,全面推行模块化“甩柜”储运装备,初步实现战勤保障装备模块化存贮、机械化运输的全灾种应急保障能力。完成淋浴车、盥洗车、被服洗涤车、冷藏车等战勤保障车辆和常规易损耗装备物资(个人防护装备、水带、泡沫、帐篷、应急被装等)配备。2023年配备全轮驱动应急保障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各项优待政策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和国家部委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保障政策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铜仁市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家属随调落户、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职业健康保障、职业荣誉保障等优待政策落实,切实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关怀和温暖。(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制定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并与当前工作有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计划及检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的督导和督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管理、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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