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铜仁市乡村振兴局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
第二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积累的主要经验
第二章 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的有利条件
第二节 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遵循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四章 对象范围
第一节 重点人群
第二节 规划区域
第五章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第三节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第四节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 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
第一节 三端协同发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第二节 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第三节 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第四节 巩固提升,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第五节 务实创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第六节 扶志扶智,着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第七节 绿色发展,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铜仁做法
第八节 巩固提升,全面改善脱贫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第九节 全面推进,提升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第七章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第一节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第二节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第三节 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第四节 完善养老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第五节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第八章 着力提升区域发展支撑能力和社会帮扶水平
第一节 分级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县域发展支撑能力
第二节 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
第三节 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
第四节 全面推进消费协作工作
第五节 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要素投入保障
第二节 组织工作保障
前言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贵州延续千百年的绝对贫困标签被彻底撕掉,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铜仁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发展阶段铜仁市发展实际,编制《铜仁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后文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铜仁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基础
“十三五”以来,铜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胜利,探索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
“中国脱贫看贵州,贵州脱贫在铜仁”,铜仁市是贵州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的决战区。“十三五”时期,在面临各种挑战和复杂的环境与局势下,铜仁市委市政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探索“七个极”工作要求、“三真三因三定”工作原则和“76554”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农村产业革命,狠抓产业发展“八要素”,强化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实现了尽锐出战,1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55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94.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彻底解决122.7万人出行难、155.2万人饮水难问题,14.97万户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近30万人搬出大山,其中跨区域搬迁12.54万人,居全省之最。20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3798元、11100元,年均分别增长8.5%、9.9%,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农村产业发展硕果累累。“十三五”时期,铜仁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主线,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73亿元,带动22.5万户,91.5万名贫困群众脱贫增收。高位推进扶贫产业的发展,明确13位市级领导领衔推动生态茶、中药材、生态畜牧、蔬果、油茶、食用菌“六大主导产业”,奋力打造出“梵净山珍·健康养生”“梵净抹茶·香溢天下”“梵山净水·泡茶好水”等特色农业品牌,创新推动单一的农业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发展不断向好,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产业扶贫效应明显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铜仁市地处武陵山区腹地,地形复杂,沟壑纵深,山高路陡,复杂的地势阻断了贫困的农村地区与外界的联系。“十三五”以来,铜仁市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多点突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制约,实施“六网会战”。加强贫困地区交通运输道路建设,实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升级,全市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达到741公里,建成“组组通”1.21万公里,实现所有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30户及以上自然村寨100%通硬化路的目标任务,成功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个,省级示范县9个,总数排全省第一;提速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14.07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2平方公里,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2万亩,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达90.7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19%,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完善贫困地区电力、油、天然气等能源和通讯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1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骨干电网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建成天然气管网53.5公里;移动基站2.36万个、5G基站1323个,3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全覆盖。曾经的天堑变通途,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贫困地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基础性的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完成。铜仁市作为全省跨区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最大、任务最重的地区之一,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头号工程”,按照“六个坚持”“五个三”“五个体系”总体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筹零星搬迁和整寨搬迁,对搬迁后的工作严格把关,创新搬迁后的领导机制提升引领力,努力写好“后半篇文章”。“十三五”期间,搬迁规模29.3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3.53万人,跨区县搬迁至铜仁主城区12.54万人,规模全省第一;新建或改扩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学校和幼儿园68所,建成医疗机构133个,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扶贫微工厂”“大龙速度”频频得到省内外观摩单位的点赞,为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贡献了“铜仁样板”和“贵州经验”。
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到位。“十三五”期间,铜仁市坚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义务教育方面,扩大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惠民。新建改扩建学校2062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4%,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5年的86.48%提高到95.6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86.5%提高到95.48%。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全面精准落实,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共惠及学生约531.95万人次,落实“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实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在搬迁户子女就学方面,铜仁市在充分统筹、共享安置点周边原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累计投入资金30.2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安置点配套学校68所,实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配套全覆盖。新增幼儿学位11970个,解决就学人数8309人。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全覆盖、零门槛、无障碍、不落一人”地顺利入园入学。在基本医疗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共设医疗机构133个,实现搬迁群众就近就医;完成全市175个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均完成标准化建设,2616个行政村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现动态应保尽保。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铜仁市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核心保障和主要抓手,坚持“三最两就”原则,全力抓好“危改”、“三改”和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三大工程。按照“应纳尽纳、应改尽改、不漏一户、不重一户”要求。在补助标准上,对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及除此之外的非四类重点对象,采取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14.9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牌挂牌274599户,完成闲置房标识牌挂牌31259户。危房改造工程的圆满完成,极大地解决了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提振了脱贫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信心。
兜底就业筑牢防贫堤坝。铜仁市精准推出兜底脱贫攻坚“十招”,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特困供养金、医疗救助金80亿余元。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达266.2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87%;每千人创业人数从9.53人增加到65.2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3.74万人;通过成立劳务公司(合作社)、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劳务补贴、在外设立劳务协作站、签订稳岗协议等举措,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特色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创新脱贫路径,通过生态建设、电子商务以及“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生态脱贫取得双赢效果。按照省委对铜仁“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奋力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两手抓,融合推进“大扶贫”和“大生态”战略,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当年脱贫县指导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设立生态护林员岗位,推动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的双赢。旅游扶贫带动脱贫增收。铜仁市以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为抓手,通过“旅游+基础设施”、“旅游+特色产业”、“旅游+民族文化”、“旅游+技能智慧”,丰富旅游扶贫内涵,实现特色产业多元发展,丰富旅游业态,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次和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人次增速均排全省前列。电商扶贫打通致富通道。加强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精准对接,深化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合作,培育农村电商扶贫主体,2017年成功获批为全省唯一的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体推进市,全市有网商网店6114家,“十三五”期间率先在全省实现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覆盖。完善电商扶贫服务体系,打通大山“致富通道”,农产品销售渠道逐步拓宽,有效推动“铜货出山”,促进农民脱贫增收。
社会扶贫注入源头活水。牢牢把握帮扶机遇,深入开展东西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有序推进,为脱贫攻坚注入源头活水。东西部协作双向互动实现共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东西部在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领域的合作与帮扶。“十三五”期间,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帮扶成效显著提高,苏黔两省、铜苏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开展调研对接21批630人次,召开高层联席会议11次,有力推动了东西部协作各项政策举措和铜苏两市合作协议落细落实。江苏省及苏州市财政援助资金达17.74亿元,实施财政帮扶项目1248个,带动贫困人口77万人次。同时,来自苏州的社会帮扶资金达2.5亿元。苏州选派援铜干部442人、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1397人,接收铜仁市挂职干部118人、专业技术人员1448人,帮助开展各级各类干部人才培训616期43174人次;累计举办贫困劳动力培训506期17572人次,帮助转移到东部扶贫协作城市就业4344人,帮助实现省内就近就业31198人;共引导到铜仁市开展扶贫企业数250家,到位投资额263.92亿元,带动贫困人口脱贫19651人;建立线上线下农产品展销中心、旗舰店、专柜等52个,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铜仁农特产品金额27.35亿元,惠及贫困人口7万余人;119个乡镇、433个贫困村、579所学校、208家卫生医疗机构与苏州有关单位结对,实现了深度贫困村、乡镇中心以上学校、乡镇卫生院结对全覆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用心用情成效凸显。充分发挥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信息资源丰富、媒体平台矩阵强大、社会联络广泛等优势,从宣传扶贫、信息扶贫、人才扶贫、推广扶贫、搭桥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着力,扎实推进各项重点扶贫工作。2016至2020年,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共选派挂职干部86人,投入帮扶物资28046.03万元,其中资金19930.07万元,捐物折款8116.76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76个,帮助引进项目46个、资金 62228.5万元,14.92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举办各类培训班196期,培训 2.74万人次;多形式帮助采销贫困地区农产品8894.52万元,帮助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2066人。社会扶贫广泛动员深度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度参与脱贫攻坚。从国家层面到村级层面,从机关事业单位到社会企业,从广大党员干部到社会爱心人士,都在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市365家本地、异地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结对帮扶608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村478个,非贫困村130个),帮扶贫困人口9.64万人;组织217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产业、智力、商贸、捐赠、志愿等多种帮扶,形成了各界倾力支援、干群携手攻坚的生动局面。
第二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积累的主要经验
铜仁市作为贵州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主阵地之一,市委市政府始终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实际,聚焦脱贫攻坚,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创造了值得推广和借鉴的“铜仁做法”。
党建引领,推动尽锐出战。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建引领,统揽全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强“指挥部”、配强“战斗员”、派强“突击队”,确保尽锐出战,攻坚必胜。积极探索创新“民心党建+X”治理新模式,深入实施“民心党建+促‘三变’+春晖社”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的鲜活的乡村治理体系,从而助推脱贫攻坚。
创新思路,形成铜仁做法。铜仁市创新探索形成“七个极”工作要求,“三真三因三定”的工作原则,“76554”工作方法,提出“1+N”模式,结对帮扶“五探索”等方法经验,形成了一套脱贫攻坚精准打法的“铜仁做法”,在规范干部行为、引导群众观念、统一评价标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体系,创新攻坚机制。铜仁市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完善脱贫攻坚体系建设,创新探索脱贫攻坚新机制,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硬仗。建立完善一线干部“1+5”关怀激励机制、建立“四个划转”驻村干部组织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防贫预警监测机制、“六步曲”工作法等,完善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怀激励和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脱贫攻坚工作,建立防贫返贫的预警监测机制,从制度上高位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注重造血,夯实产业基础。坚持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增强稳定脱贫造血功能。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紧扣产业革命“八要素”,在全省率先建立《市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成立产业发展专班。聚焦生态茶、中药材、生猪、牛羊、家禽、食用菌、蔬菜、辣椒、水果、生态渔业、特色林业11个特色优势产业发力,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主体培育体系,破解“谁来种”的难题,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狠抓产业发展保障,建立区、乡、村三级同抓共管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工作机制,组建驻坝区农技专家服务团队,推进农业技术服务力量下沉坝区,开展耕种、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技术服务指导。加强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精准对接,深化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合作,培育农村电商扶贫主体,以“黔货进苏”牵引消费扶贫;万山区“扶贫微工厂”做法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创新农担工作模式支持农村产业革命,在全省率先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铜仁市财农公司,打造农担大数据和农担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形成社银担(供销农担贷)、政银担(惠农联担贷)、企银担(产业龙头贷)和协银担(协会互保贷)四大典型模式;探索“1+10+N+3”长效模式,即组建1家市级龙头集配企业,10个区县各组建1家县级龙头集配企业,链接N个产业基地,拓展市内、市外和线上3个市场。
东西协作,撬动资源优势。创新结对帮扶“五探索”携手互动,充分抓住东西部协作的机遇,推动铜苏两地党政携手推动同心同向、政企携手联动互促互融、社会携手互动共推共建,铜苏双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扶贫协作。积极探索县乡、村村、教育医疗、社会组织、园区共建携手并进,助推脱贫攻坚。
科学施策,强化合力攻坚。充分整合参战部门、企业、协会、商会等力量,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集聚攻坚资源,将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向脱贫攻坚聚集,统筹一切力量向脱贫攻坚聚合、一切工作向脱贫攻坚倾斜,形成强大合力,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
第二章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铜仁市是贵州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地级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更重、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挑战更艰巨,事关全市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一节 发展的有利条件
过渡期内的政策续航利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中央国务院将“十四五”时期设立为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四个不摘”,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和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好过渡期内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为过渡期内工作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新发展机遇。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全力以赴狠抓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为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新的历史机遇。
脱贫攻坚战的“铜仁做法”奠定了良好的治理基础。“76554”工作方法、防贫预警机制、一线干部激励关怀机制、“扶贫微工厂”等铜仁经验和做法,是脱贫攻坚时期铜仁市干部群众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实事求是的智慧结晶,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和发展经验,锻炼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形成了一批规范的制度文件,为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良好的经验基础、干部人才基础和制度基础。“十三五”时期的“一区五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从国际上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对经济交流的抑制、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抬头,增加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从国内来看,这直接影响了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预期;从国际看,对外经济合作变得更加不稳定。传导到农业农村,一方面使农民工外出务工波动较大,另一方面使农业产业发展受限,就地务工机会减少,脆弱人群返贫压力增大。
脱贫基础薄弱稳增收压力大。在农村经济方面,产业基础弱,农业产业链短,产业融合带动能力不足且市场体系建设滞后,难以充分激活农村发展的潜力;乡村振兴产业刚刚起步,需要避免项目选择风险、防御自然灾害风险、应对市场波动风险、化解资金接续风险和规避合作经营风险等,企业长不大、产品卖不掉、利益联结难等仍然是困扰产业振兴的难题;脱贫群众收入来源仍然较为单一,依靠外出务工占比达70%以上,稳岗就业压力大;近30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后续扶持;还有三类人群4.4万多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脱贫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运、管、维仍需进一步夯实加强;脱贫人口对政策性补贴收入依赖度高,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未能真正走上依靠产业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旦脱离政策支持,将存在返贫的隐患;偏远乡镇经济单一,劳动力老化,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稳定脱贫的自生发展能力弱;数字经济有可能形成新的数字鸿沟,进一步拉大城乡发展差距,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来新的挑战。
部分脱贫人口内生动力亟待增强。脱贫攻坚时期,为确保按期完成脱贫目标,帮扶干部干得很辛苦,成效也非常显著。但村支“两委”在村庄事务中的角色有边缘化的趋势,发展和治理职能部分被替代,自主发展能力较弱,主动发展意愿不强。同时,前所未有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力度,一定程度上让部分村民滋生了政策攀比心理和“等靠要”思想,对乡风文明建设产生消极作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了困难。
扶贫产业增收存在一定风险。我市乡村振兴产业大多是农业产业,不可避免地面临项目选择、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合作经营、资金接续等多重风险,使其在促农增收上存在不确定性。一些地方在确定重点产业项目时存在前期调研不充分、对市场未来变化缺乏预判、产业单一同质化严重等现象。农业产业生产周期较长,收获时可能出现市场饱和、产品滞销、价格下跌等情况。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中,因运行机制不畅、监管不力等原因,可能出现损害农户利益的情况。农业项目投资较大,在后续经营阶段资金短缺甚至资金链断裂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产业持续经营。
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面临不少挑战。一是搬迁群众就业能力与迁入地就业岗位需求不匹配。搬迁后,长期以务农为生的脱贫农户因环境变化使习得的农业技能失效,同时又缺失二三产业所需的“非农”技能,不能顺利转产转业。二是产业发展现状与就业岗位创造不匹配。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一些产业园区处于发展初期,有些地方呈现“一产弱、二产缺、三产虚”的现象,就业带动能力弱,无法为搬迁群众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三是就业培训内容与现实需要不匹配。搬迁群众培训动力不足、培训积极性不高,难以提升就业技能;培训内容单一、培训时间较短、培训质量不高,无法满足搬迁群众就业的技能需要。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贵州时关于“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大力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继续深入促进“一区五地”建设,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瞄准重点帮扶区域和重点帮扶人口,算好“收入账、兜底账、搬迁扶持账”三本账,以激发内生动力、补齐发展短板为基础,以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保障、东西协作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第二节 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群众主体。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保障。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尊重和强化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的创造性,不断增强其内生动力和认同感、幸福感。
坚持分类推进、重点突破。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引领示范县、重点推进县、夯实基础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等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试点示范、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分类推进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坚持两端发力,双向衔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乡村振兴基础为目标,一手抓稳定脱贫端,向上发展同乡村振兴衔接;一手抓乡村振兴端,向下延伸带动群众稳定脱贫,不断缩小脱贫乡镇与发展较好乡镇的发展差距。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体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推动引导作用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取得突破性进展,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75:1左右,全市县域、乡镇经济发展均衡性明显改善,初步探索出一条西部地区乡村振兴之路,在全国全省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铜仁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与动态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全面建立,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低保户为重点,各类巩固拓展对象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脱贫对象实现稳定脱贫,新的绝对贫困不再发生;脱贫成果进一步拓展,帮扶标准和帮扶质量提高,致贫风险较大的边缘群体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得到有效扶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乡村振兴基础全面夯实。重点帮扶区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短板基本补齐,人居环境、发展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特色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提升,产销有效对接,三产融合发展进程加快,产业和就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脱贫地区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东西部协作形成新格局。接续推动脱贫攻坚时期铜苏协作项目转向市场和社会化运作,巩固提升前期东西帮扶成果。开创与广东省东莞市东西部协作新局面,产业合作持续深化,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取得新进展;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与东部地区消费市场实现有效对接,消费协作取得新突破;劳务合作、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实现新跨越。深化定点帮扶工作,加大社会帮扶力度。
第四章 对象范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做好“巩固”和“拓展”两篇文章,既要防止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人口返贫、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又要高度重视非贫困地区、非贫困人口的致贫与持续发展问题,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按照双向衔接的思路,明确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推进区县、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重点人群
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低保户。
第二节 规划区域
本《规划》范围包括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松桃县、印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德江县、沿河县10个区县,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任务情况,划分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及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三类协同推进,同时,更加注重统筹解决已脱贫地区、已脱贫群众和原非贫困地区非贫困群众之间因政策红利不同带来的差异,使乡村振兴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所有农村和所有农民群众。
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含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3个区县。引领示范县要坚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主要任务,立足自身、不等不靠,主动对标国家或西部省(区、市)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加强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作为整体谋划建设,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创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县),打造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农村安定和谐的高标准、高起点乡村振兴样板,在全市全省全国走前列、做表率、探路子。
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江口县、思南县、印江县、石阡县、德江县5个县。重点推进县要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要用足用好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瞄准“五大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集中资源强弱项,先易后难渐次推进乡村振兴。要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水平,统筹规划城乡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高质量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沿河县、松桃县2个县。这是铜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最繁重、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最繁重的县。要坚持把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渐次推进乡村振兴;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巩固“3+1”保障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紧盯劳动力人口发展产业和就业务工,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厕所、垃圾和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等。
各区县参照上述分类标准对辖区内乡镇、村居分级分类,落实两端发力、双向衔接的发展思路。
第五章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帮扶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总揽全局,发挥好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工作机制,划定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各帮扶单位的帮扶内容、帮扶目标和责任范围。
建立确保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政策体系。明确延续实施的主要政策,稳定政策预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稳定、持续、有序的政策支撑。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任务、新要求,清理一批已经不能发挥作用的帮扶政策,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出台新的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一批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干部结对帮扶要求,确保脱贫户和边缘户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合理确定监测范围。按照省要求,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 综合省2020年物价指数增幅(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确定全省2021年的监测范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因素变化进行调整。年人均纯收入的测算周期以其履行认定程序时间点往前推算一年。
合理划定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或“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该户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大会组织评议认定。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标注、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及成效。监测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结合省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全市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在市县乡村部门指导下,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并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取帮扶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持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探索设立防止返贫专项基金(保险)等地方性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第三节 巩固“3+1”成果
巩固拓展“3+1”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义务教育。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不失学辍学。提高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水平,提升全民文化素质。
基本医疗。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减轻监测人口参保负担,对监测人口参保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全员参保管理,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规范慢性病管理,对脱贫人口慢性病申报实现即时办结;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持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抓好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住房安全。建立健全危房改造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其他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清零新增危房。
饮水安全。深入贯彻执行《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压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日常运行、维修、管护和监督,执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规范农村饮用水管理,实现农村供水工程长久良性运行。加强脱贫人口饮水状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饮水问题,保持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切实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明白水”,不断满足群众对农村供水的需求,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第四节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种类型,县、乡、村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
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
精准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行业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贵州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扶贫资产监督管理主要采取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两种方式。线上监督主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预警系统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云,围绕扶贫项目资产进一步保值增值,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统计分析并全过程实施预警监督,打造扶贫资产监督管理“数据铁笼”。线下监督主要采取开展自查自纠、县级专项检查、市级重点监督检查、第三方监管以及绩效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视其情节进行整改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的重点工作
着力做好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内生动力等重点工作,切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第一节 三端协同发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供给端、连接端和需求端协同,纵深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一)分类扶持孵化,做强做多产业发展的供给端。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原则,突出市场导向、政府引导,打造茶产业、蔬果(辣椒)产业、食用菌产业、薯类产业、中药材产业、生猪产业、家禽产业、牛羊产业、蜂蜜产业、特色林业10个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土地“宜机化”试点示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43%,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55%。按照地方特色、传承创新、规模适度原则,遴选一批消费习惯稳定的传统特色产业,打造铜仁市的乡愁产品系列,做响铜仁特色;支持特色产品创新,探索“旅游+特色产品(体验)”的铜仁路子;优化传统工艺,支持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国家和省级传承人等,培养一批龙头企业。按照短平快原则,适时支持困难群体发展快销产品,丰富铜仁市民“购物车”的产品类型,孵化潜在优势产业。培育新业态,孵化新产业,优化产业生态,推动特色产业融入旅游产业化进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巩固拓展与铁骑力士、温氏等龙头企业的合作,加大以商招商力度,吸引外部投资;培育一批本土优秀龙头企业;做强一批专业合作社;扶持一批家庭农场;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田间学校校长等乡村人才的发现、培训和持续支持机制,规范管理,制订乡土人才职称评定规定,建立乡土人才数据库;每年的“丰收节”增设乡土人才表彰环节。继续实施“雁归兴铜”行动。
专栏1 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供给端项目 |
(一)打造10个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 打造茶产业、蔬果(辣椒)产业、食用菌产业、薯类产业、中药材产业、生猪产业、家禽产业、牛羊产业、蜂蜜产业、特色林业10个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 (二)强供给主体工程 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500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16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50个以上;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300家以上,完成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500家以上;培育家庭农场50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总数达300家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3万人以上;培训农村经纪人 2500人以上,确保每个区县稳定的农村经纪人保有量20人以上;创建农村双创示范园(基地)达50个以上;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000家以上。积极引导我市涉农企业申报进入全省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2家,争取培育1家涉农企业挂牌上市。 |
(二)差异化拓展市场,做大产业发展的需求端。积极拓展外部市场,提高特色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以规模化、标准化产品为主,积极拓展外部市场,解决大宗产品销售问题。做大省内市场,提高特色产业发展韧性。根据农产品保鲜要求,加强交易规范管理,积极做好物流半径较短的省内主要城市、市内主要城镇、大型社区的鲜品市场开发和维护,提高交易频率,稳定拓展常规保鲜产品市场,提高省内市场占有率。做大游客在地消费规模,提升游客消费体验感。在游客流量大的重点景区,实施饮食特色化项目,加大铜仁肉禽、水产品、蔬菜、饮品等供应量,鼓励以铜仁食材为素材,研发涵盖铜仁市10个区县的特色旅游套餐,提升游客在地消费规模,增加游客体验感和粘性,提升口碑营销美誉度;鼓励企业在旅游景点开设特色产品系列专柜、专馆,开辟“旅游+在地购买”市场,降低本土企业营销和物流成本。持续推进实施消费协作,稳定提升交易规模。继续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七进”工作、消费协作“三专”建设,巩固扩大省内及周边市场。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贵州契机,实施“宣传促消费扶贫”十大行动计划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开拓东部市场。逐年增加预算单位采购规模。指导和支持特色农副产品进入省内大型会议、会展、节庆等重大活动专项采购清单。做好线上聚流、引流工作,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加大乡村直播带货主播培养力度,积极对接流量明星公益带货。
(三)多部门协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的连接端短板。健全特色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重点做好要素市场连接、产品与服务市场连接、物流连接工作和优化利益联结机制。
做好要素市场供需连接工作。围绕涉农资金的整合使用、运营监督、评估验收、审计考核等关键环节,在国家和省级政策法规的框架下,优化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机制,建立起涉农资金部门在沟通、协作、整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做好涉农财政资金的供需连接工作,重点投向发展潜力大、带农效益好的特色产业,确保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发挥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对称优势,探索信用贷款新做法;支持铜仁财农信贷公司、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评选星级客户,向金融机构推荐,扩大涉农经营主体市场融资份额。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各区县乡村振兴局积极协助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单位甄选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对接帮扶方资金投入。帮扶责任单位牵头做好技术服务的供需对接工作,允许将帮扶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技术服务,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政企研学农合作示范基地。市级、各区县建立共享的技术服务单位黑白名单,降低相关单位合作搜寻成本,有效控制合作风险。规范市内各区县农忙季节劳动力调配行为,避免价格竞争,形成良好用工秩序。
做好产品和服务市场供需连接服务。做好供需信息服务连接工作。建立涉农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发布常态化机制,定期在各级涉农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并向市内主要经营主体和市民推送。做好物流连接工作。加快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网络,优化快递配送点布局,做好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工作。做好平台和渠道连接工作。支持经营主体在社会扶贫网、淘宝地方馆、帮扶单位APP等平台开设网店或直播专场;用好各类展销会平台资源,将组织参加展销会场次和实现销售额纳入帮扶单位考核体系。提升乡村集市硬件设施,在交易人数多、交易量大的乡镇集市修建停车场,吸引周边乡镇和县城居民自驾车赶集。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加强农超、农校、农社、农企对接。规范提升自媒体销售能力。
优化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和突破口。建立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既抓住了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又抓住了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支撑点,也抓住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重点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农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价值链中的受益环节和份额,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市场规律构建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优化配置项目、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区域结构和主体结构,推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农村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四)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乡村产业集聚发展五大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围绕生态茶、食用菌、中药材、生态畜牧、蔬果、油茶、蜂蜜、薯类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全产业链集聚发展。实施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工程。优化布局,分类分园施策,高质量提升农业园区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推进江口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推动石阡、玉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重点项目,打造特色农业集聚发展格局。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2 乡村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
(一)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工程。 持续推动69个省级农业园区建设,切实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石阡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松桃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碧江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共成功争取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3个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加快推进江口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推动石阡、玉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 (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推动玉屏油茶产业、玉屏中药材深加工、松桃生态茶精深加工、万山食用菌加工、江口特色中药材开发、江口生态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思南农作物桔秆综合利用、德江花椒精深加工、德江天麻精深加工、思南甘薯高品质加工转化、万山九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德江合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石阡龙井高效生态苔茶示范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玉屏温氏屠宰加工一体化、思南大宗茶加工集散中心等项目实施。 (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 充分发挥铜仁比较优势,围绕铜仁茶叶、精品果业、蔬菜、特色食粮、生态畜牧业等特色产业,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特优区,打造一批国内外有知名度的铜仁农产品品牌,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业生产力布局,大幅增加铜仁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 (四)“百区千村万户”乡村旅游工程。 大力推广“三变改革”“景区带村”“能人带户”等旅游样板,让更多农民群众参与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到2025年,打造1条乡村旅游产业带、50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新增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农家乐500家以上。 (五)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程。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聚焦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 年,新建农业产业强镇8个以上。 |
第二节 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健全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广“村社合一”。建立村干部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和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村“两委”和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层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切实解决好村、社“两张皮”问题。
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区位条件、特色产业和环境资源等优势,有效融合农村资源要素,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聚焦农业现代化,立足资源优势,围绕生态茶、果蔬、食用菌、薯类、中药材、生猪、家禽、牛羊、蜂蜜、特色林业、生态渔业等11大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培育发展主导产业,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到2025年,争创1-2 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簿,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提高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账目清楚、管理规范、资产安全。
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整合用好用活各级各项涉农资金和项目,优先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加强政银企合作,多方面撬动金融资金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打造“六共”机制示范点。以推广“六共”机制为抓手,打造一批产业规划合理、品牌效应凸显、管理机制健全、经营方式灵活、利益联结稳定有效的“综合示范点”和其中某个方面亮点突出的“专项示范点”。到2021年底,完成首批376个“六共”机制示范点创建任务,使全市示范点创建覆盖15%以上的行政村,各区县打造3个以上综合示范点、培育3个专项示范点;到2023年底,示范点创建覆盖25%以上的行政村,各区县打造5个以上综合示范点、培育5个以上专项示范点;到2025年底,示范点创建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各区县打造10个以上综合示范点、培育10个以上专项示范点。
突出以改革促发展,释放农村改革红利。以实施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全力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升级版。用好财政配套资金,探索农村综合改革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农银企产业共同体(SPV)发展模式,通过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
专栏3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强二富三创”工程 |
“一强”:强组织。选优配强村班子,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吸引力不足、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改变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功能退化、作用虚化等现象,逐步实现农村党员结构年轻化和基层干部队伍专业化,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党支部100%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引领产业发展、引导乡风文明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到2023年底,对全市所有党员完成一遍轮训,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和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到2025年底,以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富”:富集体和富群众。 富集体。到2021年底,全市10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2万元以上,3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6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3年底,全市10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6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4万元以上,3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10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8万元以上,30%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4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达到20万元以上。 富群众。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万元以上;到2023年底,达到1.44万元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1.71万元以上。 “三创”:创标准、创品牌、创示范。 创标准。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有1个以上“村社合一”标准化样板;到2023年底,各区县有2-3套农村集体经济标准化运行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有1套以上行之有效的农村集体经济标准化体系。 创品牌。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有1-2个特色优势产业;到2023年底,各区县有1-2个品牌化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到2025年底,全市形成6-8个具有较强竞争力、效益好的省内外知名产业品牌。 创示范。打造“六共”机制“综合示范点”和“专项示范点”。“六共”机制示范点实现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3万元以上;专项示范点实现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综合示范点实现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 |
第三节 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实施“留雁行动”,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大力促进创业就业,扩大就业容量,完善脱贫人口就业服务体系,实现脱贫人口稳定、高质量就业。
大力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成立市、县(区)、乡(镇)、村公益性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劳务公司或合作社,广泛采集脱贫劳动力就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信息,建立脱贫户劳动力数据库和劳务就业岗位数据库,搭建劳务就业帮扶大数据对接平台。运用“大数据+”方式,实现跨产业、跨行业、跨地域的岗位和劳动力信息融合分析,结合不同群体就业需求,分类引导推荐岗位,实现脱贫人口劳动力与劳务就业岗位进行精准匹配,并对相关信息实时发布、动态更新。依托东西协作对口帮扶城市、省内中心城市,以及各类产业园区,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外出就业。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实施“八个一批”措施,增加脱贫人口就业岗位。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脱贫地区人口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发展,促进就近就业务工人数稳步增长。
大力促进创业就业。加大创业融资、创业奖补和用地保障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脱贫劳动力创业就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等优惠扶持,鼓励有创业能力和有创业愿望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落实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的乡村振兴县创业孵化载体,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专栏4 就业创业帮扶工程 |
(一)持续推进农民全员培训计划。 深入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计划,围绕“产业”、“就业”需求,以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为重点,面向乡村劳动力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壮大农村初中级技能人才队伍,助力人力资源开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农村新生代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坚持“村社合一”、“社企一体”的原则,加强市级劳务公司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乡全覆盖。 (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启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到2025年,不同类型的残疾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五)返乡农民工创业行动。 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培育一批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返乡农民工创业者。 |
第四节 巩固提升,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省、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农村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断改善乡村发展条件和生活环境。
完善脱贫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增强县乡公路通行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力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65%以上,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城镇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兼顾优先支持具有产业路、旅游路功能的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网络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推进脱贫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逐步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65%以上,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进乡村物流、邮政网点代售、旅游集散、城市配送等交通物流设施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乡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
推进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灌溉、供水和防洪减灾能力。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带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水土保持率。加快山洪灾害防治、河湖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
推进脱贫地区能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改善农村电网结构,提升区域农村供电能力、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开发利用养殖场废弃物、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乡村能源供给结构;促进能源供应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提高乡村能源消费中的电能、清洁能源比重。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全面提升乡村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积极申请省级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建设项目。
推进脱贫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适时推进农村5G网络建设,重点在镇人口聚居区、学校、医疗机构、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景区等积极构建基于4G+5G网络的数字乡村宽带网络,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建设铜仁市数字乡镇、数字乡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应急广播等项目,推动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乡村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融合建设,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服务。加快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和农家乐互动等平台建设,促进智慧乡村发展,推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加强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分类推进,有序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和建设,鼓励和推进农村住户厕所进院、入室,基本消除茅圈和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和利用,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以县为单位,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县域现状基础台账,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相关标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村庄及农房设计,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文化特征的贵州民居新样板,建设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重点从保护、提质、增绿等方面,针对不同类型乡村的特点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加快推进畜禽粪、农作物秸秆、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
专栏5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一)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普通干线公路提质增效工程。加大普通干线公路的建设和提质改造,重点开展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公路危桥改造等,实现与高速公路、乡镇、产业点、旅游景区的互联互通。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实现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 乡村产业路建设。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种植基地建设,在现有公路网基础上加快改造建设一批具有产业路功能的公路。 (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运输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逐步扩大农村客运覆盖物流范围、邮政网点代售、旅游集散、城市配送等交通物流设施融合发展。 农村电商网点建设。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进乡村物流、邮政网点代售、旅游集散、城市配送等交通物流设施融合发展。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骨干水源和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续建26座、新建4座中小型水库。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实施印江栗子园、玉屏北部、石阡瓮堡、江口梵东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到2025年,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0万亩。 (四)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配电网电压治理,提升农村供电薄弱区域电网能力,推进城乡用电均等化、供电服务现代化。 (五)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5年,100%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并实现100Mbps以上接入能力。 |
第五节 务实创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的领导,纵深推进“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共创“四安家园”。紧扣“五个体系”工作主线,把握搭“五桥”建“五家”工作路径,创建“四安家园”工作目标,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安置社区的规模和特点,整合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以安置社区现有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建设和完善安置社区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为搬迁群众在城镇获得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公平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提供保障。
持续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状况,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加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为搬迁群众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根据用工双方需求特点,支持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结合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引导援助方聚焦大型集中安置区,对口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扶贫车间。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积极向东莞市等东部地区开展劳务输出,持续巩固和提升劳务输出成果。强化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新增或调剂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搬迁劳动力,每年公益性岗位安排不低于20%用于解决搬迁群众就业。
强化安置区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和文化服务。聚焦健全组织架构、配强干部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置社区基层组织体系,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后续扶持发展中政治领导、思想引领、群众组织、社会号召作用,确保安置社区后续扶持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性。
跨区县搬迁后续扶持涉及人员编制、干部调配、资金承接、组织机构、结对帮扶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迁入地党委、政府落实包保责任,迁出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理顺组织关系,降低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和社会成本。定期开展“回头看”和遍访搬迁户活动,落实好后续服务、思想疏导、发展指导等工作。以机构设置科学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治安防控立体化建设为重点,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区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保障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和完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其配套设施,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进社区,完善移民安置社区社会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搬迁群众“休闲有去处、娱乐有场所、聚会有阵地”的目标,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振社区精神风貌。
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司法、仲裁、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搬迁群众中的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专栏6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行动 |
(一)易地扶贫搬迁产业项目。 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效益,加大融资和资源盘活力度,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建立与搬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二)持续完善“五个体系”。 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基层党建体系“五个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搬迁群众居安、业安、身安、心安“四安家园”。 (三)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制定搬迁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引导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同时继续加大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合理运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创造新的就业容量,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四)做实党建引领“四安家园”建设品牌。 纵深推进“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共创“四安家园”,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做响铜仁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品牌。 |
第六节 扶志扶智,着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发挥主体作用,提振信心决心,调动脱贫人口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扶志教育。坚持扶志,提振信心决心。加强宣传引导,采用课堂式与互动式相结合的方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与广播、标语等传统方式相结合,新时代大讲堂、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等线下平台与远程教育线上平台相结合,持续开展思想、道德、自强、感恩教育,让党的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树立标杆典型,注重正向激励,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总结宣传脱贫致富典型和国家、省、市、县各级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树立勤劳致富的价值导向,营造脱贫致富光荣的舆论氛围,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致富的精神风貌,克服“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差异化分红等方式,杜绝政策养懒汉现象的发生,引导脱贫群众通过劳动发家致富;实行反向约束,推广“积分制”“黑名单”“红黑榜”等做法,对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帮扶对象,采用降低或暂停享受各项帮扶优惠政策等行政手段,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营造积极向上、劳动致富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实施技能科技文化帮扶。坚持扶智,提升技术技能,培育发展能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引导,引导脱贫人口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脱贫人口技术技能水平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能力。根据脱贫人口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有针对性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送文化下乡、送技术上门,提升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在产业发展上,从产业规划设计到规划实施,创新与群众的交流通道,打造百姓参与平台,让脱贫人口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和参与者,激发脱贫人口主体意识。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帮扶计划,提升脱贫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安全健康等科技知识和观念,大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一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专栏7 内生动力提升行动 |
(一)开展扶志行动。 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创办 “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鼓励各地区总结推广脱贫典型,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脱贫群众。 (二)提升脱贫劳动力技术技能与主体意识。 根据脱贫人口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提升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 在产业发展上,创新群众交流通道,打造百姓参与平台,让脱贫人口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和参与者。 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帮扶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 |
第七节 绿色发展,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铜仁做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手抓”,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按照生态立市总体部署,探索生态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铜仁做法。
用足用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政策,做好生态资源的政策转化工作。抢抓贵州省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铜仁大力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机遇,积极争取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创新探索试点,完善“林长制”和加快江口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和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市)建设。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制度。完善“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生态护林员机制,确保已有的生态护林员稳定就业。结合森林、草地、湿地等管护需要,增设生态护林员岗位,让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参与生态管理工作,织密生态保护网,实现脱贫群众生态脱贫、在家门口致富。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培训体系,提高生态护林员履职能力,培育生态护林员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交易体系,探索碳汇交易惠及低收入群体的包容机制。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推动生态资源的经济变现市场化进程。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以循环农业作为产业融合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资源高效流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零增长”行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着力构建林下经济特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菜等种植模式。到2025年,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面积达64万亩。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推广林禽、林蜂等养殖模式。以地方特色优质品种为主,根据生态承载力,在林下适度放养鸡、鸭、鹅等禽类。根据蜜源植物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养殖密度,在林中、林缘放养中华蜜蜂等蜂种,发展养蜂产业。到2025年,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达75万亩。积极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采集林下用于食用、药用、工业和观赏产品,培育发展野生菌类、竹笋、林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利用野生食用菌种质资源,在公益林区内进行点播扩繁,采取“包山拾菌”等方式管护养护。到2025年,林下采集利用林地面积达71万亩。有序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康养业。大力发展森林体验、森林观光等生态旅游新业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人家、森林村庄建设,打造国家森林步道、特色森林生态旅游线路、新兴森林生态旅游地品牌。规范有序发展康复疗养、健康养生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等森林康养产业。到2025年,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达290万亩。促进林下经济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在林下经济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初精加工基地,推进林下经济与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重点依托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立体多种复合经营。创建一批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引领性强、市场渠道好的行业龙头企业。有序推动涉林国有平台公司转型为林下经济产业实体公司。加强培育本土龙头企业,鼓励各类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林下经济。到2025年,培育形成林下经济类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力争创建林下经济类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各类市场主体达到600家以上。着力打造高标准示范基地。加快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仓储、加工、运输等标准。支持龙头企业率先建成高标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特色品牌。指导支持龙头企业、协会推进“贵”系列林下产品公共品牌创建,做优做强拳头产品。打造一批林下“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建设林下经济产品信息发布平台,优化提升林下经济产业链供应链,继续实施林下产品“七进”工程。鼓励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开设林下产品直供体验店,在省内机场、火车站、高速路服务区等人口密集场所打造一批林下产品直供体验店。
专栏8 林下经济发展项目 |
到2025年: 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面积达75万亩; 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达85万亩; 林下采集利用林地面积达90万亩; 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达350万亩; 培育形成林下经济类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力争创建林下经济类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各类市场主体达到600家以上; 建设林下经济示范点50个。 |
厚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夯实绿色包容性发展的社会共识基础。强化制度规范引领。全面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公益诉讼和执法司法制度。坚持绿色发展示范引领。创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县,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扎实推进松桃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贵州生态日”等绿色主题活动。加快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建设。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开展生态宜居乡村村民提升行动。以提高农村居民环境意识、改善卫生习惯、养成环保行为为核心,开展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宣传、支持和表彰活动,提高村民自发维护、建设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能力。
第八节 巩固提升,全面改善脱贫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四个不摘”,持续加大投入,稳定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各项政策,全面提升脱贫地区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和饮水安全、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大力发展教育。统筹规划农村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不断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薄弱学科的农村教育师资培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水平;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人口义务教育失学辍学动态清零;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全覆盖;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培养技能技术人才。
专栏9 教育帮扶行动 |
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年新建、改扩建10所以上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办好一批寄宿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省确定的办学标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大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力度,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乡(镇)中心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结合实际需求,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公办幼儿园,小村联合办园,以游戏小组、巡回支教点等形式解决边远农村居住分散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快实施“三通两平”建设工程,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
着力提升医疗健康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持续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专栏10 医疗健康保障行动 |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计划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
全面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重点针对农村新增危房、老旧房,适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动态监测农村住房安全及后续使用安全情况,确保脱贫群众住房安全;严格执行现行农危改政策,坚持现行危房评定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动态监测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不安全住房纳入农村危房动态监控和改造范围,帮扶群体可享受危房改造救助政策,并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压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强化农村饮用水管理,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争取力度,规范农村供水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水价机制,计量收费,加强培训、指导、监管好农村管水员,提高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和可持续服务能力。
专栏11 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行动 |
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建设,强化水质保障,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体系,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 |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市、县妇女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全覆盖。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工程,对设施功能进行完善和升级。实施百镇千村设备配套工程,对全市175个乡镇文化站和2876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安置点)的设施设备逐年进行改造升级。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进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延伸,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完成红二、红六军团长征贵州纪念园、木黄会师核心展示园、石阡困牛山战斗核心展示园的建设、展陈和对外开放。推进甘溪—困牛山—石阡老城区—思南板桥集中展示带、沿河—德江—印江—松桃集中展示带、万山—玉屏—碧江—江口集中展示带建设。建好玉屏田冲村、石阡楼上至困牛山红军路,建成一批红色文化研学基地,建立红色文化创意基地,打造一批红色研学旅游产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加强土家印染、土家民歌、苗族刺绣、苗族医药、古法造纸、制茶、箫笛制作等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大力推进实施《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加大民族民间纺织、织锦、刺绣、木雕、石雕、木刻、朱砂、竹器编织等产品生产开发力度,打造一批民族工艺品。培育和做大石阡仡佬族手工文化产品、玉屏北侗旅游文化产品、松桃苗族手工文化产品、德江土家族手工文化产品等民族特色产品专业市场。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研究出台鼓励社会文化资源投资建设文化项目的优惠政策。注重培育主业突出、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特色文化企业,推动铜仁日报传媒集团、铜仁梵天文产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培育万山区丹缘朱砂工艺品有限公司、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印江美美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余家文化企业向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专业化发展,新增一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高质量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完善和维护农体工程,完成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小镇建设。办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以及各项民族体育品牌赛事等活动。将碧江中国传统龙舟赛、“一带”国际马拉松赛、环梵净山自行车赛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体育赛事。
第九节 全面推进提升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一)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完成10个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应编尽编;到2025年,实现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30%以上。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国家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9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试点示范。扎实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
专栏12 乡村建设工程 |
(一)农村厕所革命。 分类推进,有序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和建设,到2025年,农村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农村村级公共厕所建设,到2025年,现行标准下实现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到2025年,厕所粪污有效处理率或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高。 (二)农村垃圾治理行动。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9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试点示范。 (三)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25%左右。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农村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深入实施农村改水、改路、改电、改房、改厨、改厕、改圈,村庄增绿、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到2025年,全市“七改一增两治理”村实现全覆盖;2025年,全市以村为单位庭院环境和公共空间的整治率达到85%以上。 |
(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与水平。以基层党建和平安乡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围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服务型、发展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及时把乡、村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党员、党员致富带头人、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退伍军人等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一批、定向“985”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西部志愿者”招募一批、“三支一扶”招募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五个一批”方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确保一村至少配备一名大学生,不断补强村级工作力量。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全市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强村级后备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带动群众在乡村振兴道路上阔步前进。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规范。鼓励整合利用村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级农业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防非法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渗透基层组织。全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村(社区)“两委”成员法治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推进“一中心一张网+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六防六化”工作方法,健全农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深化“一分析三报告”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三)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进五促五树立”之“进乡村促振兴、树立优良作风”行动,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县级实践中心、乡镇实践所全覆盖。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促进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全面总结宣传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铜仁做法和先进事迹,不断凝聚发展奋进正能量。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新农民·逐梦路”工程,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深入开展“春晖行动”,引导广大“春晖使者”反哺家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滥办酒席、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多措并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第七章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形成常态化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完善精准识别机制。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负债、劳动能力、务工、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子女就学情况、惠农补贴、家庭资产等方面确定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根据中央及省级对低收入人口的划线标准,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铜仁市低收入人口划线标准和识别程序方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建档,确保帮扶对象识别精准,做到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人员落实,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以村为单位设置监测点,成立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监测队伍,对精准识别对象进行审核登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设立电子化档案,全面记录农户家庭人口、土地、住房、生产工具、家庭收支以及负债等情况,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依据,为有效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坚实可靠的信息基础。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统计、防贫预警监测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在分别规范完善各自工作对象信息台账的基础上,建立相应衔接对接机制,做到信息与资源共享。推进乡村“一张表”项目建设,支持区县大胆尝试,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组织架构,在乡镇设立数据管理所,在村(社区)设立数据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基础数据的采集汇聚、修改完善等工作,各级各部门需要使用基层数据,均由乡镇数据管理站负责提供,部门不再另行采集数据,切实减轻基层数据采集的负担,促进数据的有效汇聚和开发利用。
健全防贫动态监测机制。完善铜仁市防贫预警大数据平台,全程监测脱贫户数据,合理确定监测标准,优化监测程序,快速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实行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实行常规动态监测月报与年报相结合,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进入和退出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动态识别和管理。
构建联动预警机制。纵向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并打通乡村振兴、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结合农村低收入人口大数据,加强数据比对,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启动低保、教育、医疗、住房、急重病灾等系列保障救助措施,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纳入帮扶,跟进解决具体困难,严防反弹返贫,形成常态化排查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精准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平稳渡过困难期,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督查,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绩效考核范围,对在动态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二节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做好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健全精准化对象认定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救助对象的精准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分层分类、应救尽救。畅通有需要救助者的申请与投诉渠道,完善救助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助、法律援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完善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加快制度健全、统筹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改为“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完善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有效释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结合铜仁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百姓实际需求,建立科学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促进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社会救助力度,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施社会保障卡“民生一卡通”工程,不断提高乡村持卡覆盖率。深入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精神,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保障社会救助投入。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政府救助资源与民间慈善资源相结合的新路,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区慈善组织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
第三节 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口;将脱贫攻坚期我市自行开展的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取消不可持续的过渡保障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
完善缴费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确保已核实有效身份信息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坚持对象倾斜。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易致贫返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
明确待遇标准。进一步细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待遇标准,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减轻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管理服务。明确部门职责,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各司其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医保服务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
开展监督检查。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作为,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对举报投诉内容要及时受理核查和处理。
第四节 完善养老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构建由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社区等多主体参与,由福利性、社会保险性、社会性及商业性养老保障“四支柱”构成,包括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为农村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全面、专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服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福利制度。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个县至少打造一所主要为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的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资源,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特困人员;闲置资源可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专业社会力量运营,向社会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邻里互助式养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各区县结合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口、返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提升关爱救助能力。加强对孤儿兜底保障工作,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人福利服务水平。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予以全额资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政策;探索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保护创新转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实施人员实名制管理;实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全覆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全覆盖,打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能力。加大对“基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因地制宜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村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并逐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支持市级儿童福利院建成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面向残疾未成年人开展定点医疗、康复、特教等服务。
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生活有人保障,弱者有人照料。对于分散供养人员、困难居家老人、无人照料未成年人等群体,要给予重点关注,提供相应照料帮扶,并实施定期探访和委托照料制度。
第五节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完善落实兜底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生活救助等,实施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兜底,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坚决筑牢兜底防线。着眼于解决丧失劳动能力且无人照顾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拉高预期,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作为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整合民政资源增强兜底合力。
专栏13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程 |
(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体系。 制定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标准,开展精准识别,建立电子化档案台账,构建多部门共享的信息大数据,完善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动态调整机制,构建联动预警机制,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形成一套具有“常态化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预警”功能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体系。 (二)全民参保计划。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面覆盖。开展全面参保登记,记录补充完善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施社会保障卡“民生一卡通”工程,不断提高乡村持卡人口覆盖率。 (三)社会保障服务。 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所有乡(镇、街道)完善社区服务中心,所有城乡社区建有社区服务站,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 (四)农村养老计划。 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农村敬老院,建设医养结合型农村养老服务示范设施。到2025年,80%的乡镇建设一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服务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机构。 (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发展,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
第八章 着力提升区域发展支撑能力和社会帮扶水平
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集中支持打造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深化东西部对口协作帮扶,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着力提升区域发展支撑能力和社会帮扶水平。
第一节 分级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县域发展支撑能力
从铜仁市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村级试点示范,将铜仁市的10个区县分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和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三类,分类推进。
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建设。碧江、万山、玉屏等3区县要坚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主要任务,立足自身、不等不靠,主动对标国家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围绕县域城郊融合圈、乡(镇)集市集聚圈,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江河航道沿线、扶贫搬迁安置点、特色村落保护点、乡村旅游示范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两圈两线四点”),突出打造一批产业集群高效、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农村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乡(镇),为打造乡村振兴“铜仁样板”作贡献、树榜样。要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整体谋划建设县、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扎实抓好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建设。江口、石阡、德江、印江、思南等5县在坚持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用足用好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瞄准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集中资源强弱项、补短板、夯基础,以点带面、双线推进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水平,统筹规划城乡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高质量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建设。沿河、松桃等2县要坚持把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渐次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紧盯劳动力人口发展产业和就业务工,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厕所、垃圾和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等。
继续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发展村级试点。根据乡村振兴20字方针,在全市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农村安定和谐的高标准、高起点乡村振兴样板,塑造乡村振兴典型,提取先进经验做法,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集中人、财、物力打造6个省级、35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10个红色美丽村庄示范项目,升级打造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20个以上,争取进入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40个以上。
加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力度。到2025年,全市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17个以上。聚焦乡(镇)域1-2个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到2025 年,全市共申报成功产业强镇项目达8个以上。
专栏14 分级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
(一)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 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 (二)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 江口县、石阡县、德江县、印江县、思南县 (三)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 松桃县、沿河县 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含4个红色美丽村庄): 省级6个:玉屏县亚鱼乡郭家湾村、石阡县龙塘镇神仙庙村、德江县平原镇坳田村、沿河县晓景乡七三村、江口县闵孝镇双屯村、江口县坝盘镇挂扣村; 市级35个:碧江区坝黄镇宋家坝村、木弄村、长坪村、龙井社区;万山区高楼坪乡青年湖村、大树林村、茶店街道梅花村;德江县煎茶镇新场社区、桶井乡玉竹村、共和镇换河村;江口县德旺乡净河村、怒溪镇骆家屯村;石阡县国荣乡楼上村、大沙坝乡任家寨村、龙塘镇困牛山村(红色美丽村庄);思南县鹦鹉溪镇翟家坝村、邵家桥镇珠池坝村、板桥镇枣树坪村、青杠坡镇陇水村;松桃县正大镇薅菜村、盘石镇响水洞村、黄板镇纳冲村、普觉镇棉花山村;沿河县谯家镇长征村(红色美丽村庄)、白石溪村(红色美丽村庄)、官舟镇木梓岭村、马脑村;木黄镇木黄村(红色美丽村庄)、凤仪村、紫薇镇官寨村、幕龙村;玉屏县皂角坪街道瓮阳村、新店镇洞坪村、老寨村、朱家场镇桐木村。 |
第二节 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
抓住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历史机遇,依托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建立起来的良好基础,围绕“结对协作、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干部人才交流、金融合作、社会协作、民生社会事业协作、乡村建设协作、改革创新”等重点,拓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的广度和深度。
深化沟通对接。坚持和完善结对协作关系,推动铜仁10个区县与东莞32个镇(街道)、1个市级和10个县级园区建立结对协作关系。完善莞铜两市东西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互访对接并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不少于2次,统筹协商、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同时,两市结对区县(镇街)党委和政府将东西部协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铜仁市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专职负责莞铜东西部协作事宜。全面加强与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铜仁工作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东莞财政援助资金,围绕乡村振兴统筹做好产业、消费、劳务、人才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深化产业协作。通过“广东企业+贵州资源”“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广东总部+贵州基地”“广东市场+贵州产品”的“四+”模式,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开展务实产业合作,做大做强铜仁优势特色产业。莞铜两地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其中,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铜仁高新区共建一个市级产业园区,长安组团与沿河县在铜仁高新区、塘厦组团与思南县在大龙开发区分别共建飞地产业园,其他8个区县与协作城市因地制宜各共建一个产业园区(含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或乡村旅游点等)。引导东部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产业要素向共建园区集聚,提升共建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引导大数据优强企业来铜投资,着实构建双方大数据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同时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中开展深入合作。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企业与铜仁有关机构、企业开展合作交流,促进以锂电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及新能源电池装备产业的发展。在东莞市设立联络或办事机构,组建驻粤招商队伍,开展招商宣传和项目引进,重点引进新型功能材料、生态特色食品、能源矿产开发、电子信息、医药以及劳动力密集型工业产业等工业项目,推动东部产业向铜仁梯度转移。用好帮扶资源,大力创建“贵人服务·一视铜仁”品牌,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产业要素配套,持续推动已落地企业增资扩产。利用东莞农业产业资源,优化铜仁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食用菌、果蔬、生态畜牧业等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与东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工业基地。争取东莞市100家重点企业、强村帮扶和联建我市100个村,合作打造“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培育铜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争取东莞支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协作,合作推介和投资开发铜仁文化旅游资源;开展非遗产业合作,加大双方体育和文化艺术交流合作;依托困牛山战斗遗址、红二、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纪念馆,枫香溪会议会址等爱国教育基地,打造一批莞铜协作红色文化精品旅游项目,推动“旅游+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利用两市现有展销平台,共同定期举办产品展示会、经贸洽谈会等活动,促进两地优势互补,实现产业对接、技术合作、信息互通、市场共享。
深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加强劳务对接,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入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推进铜仁在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铜仁市级、10个区县分别与东莞市及结对镇(街道)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并建立1个以上劳务服务站,规范管理和服务,收集、提供就业岗位。联合东莞组织企业来铜开展招聘活动,持续开展“铜往东莞·就在云聘”云招聘活动,加大“点对点”劳务输出。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电商人才等培养培训,持续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制定落实稳岗支持政策,持续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有力促进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实施医保异地结算政策,为在莞铜两地务工创业的两市市民提供异地就医服务。争取东莞帮助铜仁建设1个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利用东莞市职业教育资源,实施“1+1+1技工教育协作”项目,帮助铜仁学生到东莞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就读并协助学生就业。
深化消费协作。推动东莞机关、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团餐团购,东莞各机关、镇街等消费终端客户以工会福利购买、企业认购等方式采购铜仁农副产品。积极推动两市企业对接交流,提升铜仁农产品在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量,支持广州江楠集团、深圳农产品集团、东莞企业等到铜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订单农业生产基地。协作推进“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市、县每年赴广东、东莞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次以上。争取东莞支持铜仁建设农副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展示展销中心,推动建立稳定的供销协作关系,各区县在协作城市设立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旗舰店、销售馆、专柜)1个以上,建成销售渠道5条以上,重点建好铜仁市中南门莞铜消费协作展示展销馆,助力“黔货进粤、粤味入黔、文旅交融”。制定出台消费协作优惠支持政策,搭建农业企业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产品安全检测体系等配套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流通型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电商三大销售主力。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作用,推动农副产品认证、溯源以及标准化建设,将铜仁更多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到2025年通过认证基地少于10个。
深化人才交流。坚持党政干部双向挂职、专业技术人才互派交流、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机制,完善干部人才交流学习体系,双方互派党政干部挂职和跟岗锻炼,确保每年各区县至少选派1名干部到东莞挂职。在持续巩固支医支教成果的基础上,强化莞铜两市在产业发展、科学技术、农业科技、文化旅游、乡村规划、社会治理、环境整治、社工服务、经济管理和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干部人才协作,每年互派100名以上专业人才交流学习,为铜仁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加大对铜仁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到2025年,利用东莞资源培训干部人才不低于5000人次。实现两地智力与资源共享,促进两地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形成体系性干部人才交流新格局。
深化金融合作。积极推动东莞资本精准对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尤其在高新技术、大数据产业领域引导东部产业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产业经济建设,为大数据初创企业解决融资发展问题。充分挖掘协作双方投融资需求,遴选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项目开展合作。支持信用评级较高的东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为铜仁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引入保险资金,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引导两市金融机构,借助市场力量,探索建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撬动和引导东莞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参与铜仁产业经济发展。
深化社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聚集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类资源,促进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依托扶危济困日等公益活动,动员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积极支持铜仁经济社会发展,参与铜仁困难村的结对帮扶,对铜仁市10个区县开展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创新开展“银龄行动”、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扶贫车间认定、锦绣计划协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助力。结合“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招募广东、东莞应届毕业生到我市开展志愿服务。利用东莞广阔的市场和企业资源,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合作。动员驻黔广东企业就地帮扶、回馈当地,形成政府援助、社会参与的结对帮扶工作格局。实施社会工作服务帮扶,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针对脱贫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社工服务,形成新阶段东西部协作强大合力。
深化民生社会事业协作。完善和推广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等合作模式,组织双方学校、医院等开展结对协作,深化职业教育合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分类救治等合作,探索做好铜仁县级综合医院帮扶工作。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推动东莞有实力的学校(医院)与铜仁学校(医院)结对,在10个区县各至少共建1所以上示范性学校和1家以上示范性医院。东莞每年选派学校和医院骨干人才到铜仁开展驻点帮扶并担任校长(院长),铜仁每年选派校长(园长)、骨干教师、高校领导干部及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前往东莞跟班(岗)学习,发挥“帮、传、带”作用。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和教育服务项目,采取“师带徒”“校地共建”“名师+”等方式,开展远程教育和医疗服务,实现优势资源共享,推动铜仁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乡村建设。统筹东莞帮扶资金、人才、产业、劳务和社会力量等方面的资源对铜仁各区县,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扶持产业发展等,助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帮助提高铜仁乡村规划水平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点;协助推进铜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续提高乡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社区养老和关爱妇女未成年人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利用东莞人才资源、科技创新等优势,从乡村规划、经营主体引进与培育、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争取东莞帮助铜仁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集成示范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深化驻村援建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创新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铜仁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特点和东莞优势资源,打造农业、轻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园。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扶贫车间、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健康养生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探索打造莞铜劳务人才双向协作新机制,引导铜仁籍在粤优秀员工带资源、带技术、带业务回乡创业。引进东莞社区管理新理念、新手段,加强集中安置区社会治理。助力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探索城乡索道智慧物流、智慧园区和数字商城等新模式,打造数字乡村供应链。充分发挥东莞科研院校、企业的作用,深化科技协作,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构建旅游协作平台,出台旅游优惠政策,助力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推进贵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到广东,根据国家政策和省级指标分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所得收益专门用于铜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按照“友好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持续与原帮扶城市保持友好协作关系。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争取在产业、劳务、文化、旅游、民生事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做好前期苏州市帮扶项目的维护运营、持续建设、市场化建设等后续建设和衔接工作,避免扶贫资产的沉淀和浪费。
专栏15 东西部协作与对口帮扶行动 |
(一)东西部协作专项行动。 按照“两保持、三加强”即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和干部选派交流力度,加强劳务协作、加强产业协作和加强消费协作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与东莞市交流协作,积极争取资金,深入开展人才交流、产业协作、消费协作、劳务协作,深化在城市规划发展、教育医疗协作、营商环境优化、推动乡村振兴等各方面各领域交流合作,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深化合作,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组团式”帮扶。 重点围绕教育、医疗发展需要,以系统性、重塑式帮扶协作为目标,坚持引进好校长(院长)与优秀团队相结合,设施改善与人才提升相结合,制度创新与理念培育相结合,结合东部结对城市优势帮扶资源,改善教育医疗设施、引进先进技术、培育优秀人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有效促进教育、医疗水平整体提升。 (三)“四+”模式。 围绕“东部企业+贵州资源”“东部市场+贵州产品”“东部总部+贵州基地”“东部研发+贵州制造”模式,结合我市资源优势,认真研究结对城市龙头企业、市场需求、经济总部、研发团队等,全面梳理我市已实施、正在实施、计划实施的合作项目,找准合作方向,重点围绕“四+”与东部结对城市寻求合作,推动我市东西部协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消费协作。 强化合作交流,主动对接东部结对城市农产品需求,引进东部结对城市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展示推介活动,设立农特产品旗舰店或展示中心,不断强化东西部农特产品产销对接。通过市场批发、直供直销、开设窗口、电子商务等对渠道提高农特产品在以结对城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销售,推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粮油、茶叶、肉类、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保供基地和菜篮子工程。 (五)劳务协作。 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制定政策、加强载体建设等措施,畅通劳务协作渠道,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通过主动对接、签订劳务协议、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定期召开座谈会、召开专场招聘会、举办劳务培训等方式,以结对帮扶城市为重点,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为依托,促进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 |
第三节 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
坚持“摘帽不摘帮扶”,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定点帮扶质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机制,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继续做好对我市的定点帮扶工作。
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帮扶包干责任制。明确定点帮扶责任,继续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困难村,继续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明确帮扶任务,确保帮扶工作和干部队伍平稳过渡。深入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结对帮扶单位重点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扎实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市场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不断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努力提高为老百姓服务的能力。
推进民营企业定点帮扶。创新民营企业帮扶新模式、新途径,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提质增效,分批建成德江县绿通天麻有限公司“天麻生产加工项目”、思南晨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茶叶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项目”、贵州明洪发展有限公司“白沙镇铁矿山村知青农场养生基地项目”等一批有特色的示范项目。采取实施项目、兴办企业、联合开发等措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同时通过引导民营企业采取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带动产业链为结对村及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可持续就业能力;引导民营企业致富思源、反哺社会,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残、助医等形式,关注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孤寡老人,鼓励和完善全市民营企业参与包村定点帮扶。
第四节 全面推进消费协作
积极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积极对接帮扶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市农特产品。继续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鼓励食堂、内部商超等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一定比例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积极推广“黔货出山进军营”等经验做法,积极对接军队副食品优先采购。推动销售渠道共建共享,在重点目标市场建成一批稳定合作的渠道库。
合力推进消费协作。积极对接协作帮扶单位,合力推进消费协作。开展消费协作重点产品认定,推动消费协作专柜、专馆、专区建设。与东莞市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逐步扩大东莞市各级机关、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消费购买量。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产品分级、包装、追溯标准化工作,主动对接东莞市农产品需求,大力推进我市农特产品进“大湾区”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继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等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消费协作展销会等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消费协作重点产品。引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购买我市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协作。鼓励通过市民消费券等方式,引导市民优先购买消费协作重点产品。动员金融机构,各类商超电商平台等创新会员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积分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
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依托现有涉农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平台,建立完善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定期采集、分析、预判重点农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向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免费发布,引导相关经营主体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针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滞销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经营主体及时调整生产,规避滞销风险。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铜仁市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制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消费协作公益活动,采取以购代捐、爱心认购等方式,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市场化采购力度,规范推动社区团购行为,就近就地解决农副产品滞销。
第五节 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军队组织严密、突击力强、人才科技资源丰富等优势,推广“兵支书”工作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
推广“兵支书”工作机制。发扬退役军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品质,从优秀退役军人中大力培养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群众脱贫致富的领路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建立“平台引领、军地联育、政策激励、建功立业”的工作机制,把退役军人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优秀退役军人管理台账。积极扶持“兵支书”创业,全面整合军地力量、军地资源、军地政策,为退役军人村干部提供讲习宣传、技能培训、项目对接、政策扶持、产品代销等服务,不断增强退役军人村干部带富能力,引领群众增收致富。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原则,选树、挖掘、宣传、表彰退役军人村干部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退役军人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要素投入保障
财政投入保障。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般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到2025年,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实现逐年增长。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财政资金需要继续在基础设施上发挥投入主力军的作用,并借助市场机制,撬动多方资金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城乡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配齐行政村环卫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继续优化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坚持动态调整原则,充实完善项目库,提前谋划,杜绝资金等项目现象。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需要资金支持的项目不断档。坚持以繁荣乡村文化作为引领移风易俗、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投入资金用于社区及村级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提升改造,逐步实现由“送文化”向“种文化”的转变,使“文化脱贫”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振兴乡村的中坚力量。
金融服务保障。充分发挥金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通过金融资金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点帮扶地区加快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确保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行内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型贷款规模高于上年同期贷款规模。持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和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做到应贷尽贷。开展“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加大保险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用好用足中央奖补政策,稳步推广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构建县、乡、村农业保险网格服务体系。着力开展涉农贷款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聚焦支农、支小主责主业,做大做强涉农担保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加工市场主体提供信贷融资担保服务。培育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券融资,提高涉农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打击金融诈骗行为。要有效防范风险,优化金融下乡的体制机制和生态环境。要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在对“三农”金融服务关注度和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的背景下,既要执行好、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更要注重防范道德风险。各部门要持续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于贷款主体和金融机构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毫不手软、严厉打击,依法依规查处。
用地保障。在坚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红线政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用地保障支持,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土地支持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给保障。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在符合铜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夯实基础县政府通过调整村庄规划,合理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加强林地保障,提高审批效率。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继续深入推进“民心党建+”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助力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的示范村。加快推进供销社、农垦农场、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人才保障。结合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在继续抓好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农村人才供求矛盾,最基本的是要着力挖掘农村现有的人力资源,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民主体意识,通过多种举措转变农民的职业观念,提升其市场、科技意识,增进对现代化农业的了解,激发农民提升自身素质的需求。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因地制宜地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当地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开发的策略,对所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做出精准预测,确保乡村发展过程中均衡的人力资源供给。抓紧出台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的政策意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针对基层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现状,在脱贫攻坚一线、基层一线等构建人才“输血”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着力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业农民。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激励优秀人才流向乡村。深化实施招才引智工程,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种养大户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农民致富。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每年选派一批科技专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乡镇开展短期柔性智力支持,帮助解决基层一线遇到的发展难题;整合人才培养、干部挂职交流等资源,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才专题培训班,在乡镇选派医疗卫生、教育、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到市县乡三级进行交流培养,使每个乡(镇)村(居)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医疗卫生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解决基层人才短缺之急。研究出台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干事创业支持服务机制,实行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用才,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鼓励市级科研院所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创办科技型企业,项目化加速吸引人才。
第二节 组织工作保障
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成熟完善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乡村振兴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指示精神,建立实施乡村振兴领导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履行好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做好上下衔接、域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安排和县域内分类推进、试点示范、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跟踪问效等工作。县级党委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党组织书记,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推进乡村振兴的行业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强化村支“两委”负责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共同做好发动群众、做好规划、用好资金、管好项目、政策落地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将脱贫攻坚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创造性运用到乡村振兴中,在保持脱贫政策延续、工作机制稳定的前提下,瞄准乡村振兴的中长期目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分类研究制定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层层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探索以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法。完善干部结对帮扶机制,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引进,注重从复退军人、大学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青年农民等群体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注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线中选拔任用干部。
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对标对表,在时序和内容上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的衔接,确保新规划真正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要结合乡村振兴的长期性、差异性和渐进性,各地充分吸纳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成果,精准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好“路线图”“施工图”“任务书”,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实施方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协调推进。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衔接。脱贫地区在脱贫攻坚阶段确定和实施的涉及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其中部分已经实施完毕,部分仍在继续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做好项目建设延续升级和巩固拓展的衔接和接续。后续工作中要将脱贫攻坚时期的重大扶贫项目归为三类:需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延续实施的项目;需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进一步提档升级的项目;需视具体情况退出的项目。应制定重大项目认定标准或台账,将前两类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并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尤其是与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有机整合,实行项目建设统一管理、调度,做好衔接承续。
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绩效考核体系,设置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区县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除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外,还需将有关行业部门纳入考核。主要考核各地严格贯彻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成效,围绕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促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收入支出变化等,重点考核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规模性返贫。减少各级督查、检查、考核等,减轻基层负担;各类检查、考核要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弱化过程资料的检查。根据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指标调整区县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地方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进行排名,实行“好”“中”“差”等次;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第三方评估与部门数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巩固脱贫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年度成效考核综合评定为“好”的区县,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方面给予资金倾斜;对考核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警示教育和约谈问责,并列入督办清单,限期整改。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区县、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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