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铜仁市的信访件已完成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邮寄方式反馈的,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直接送达方式反馈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856—5230061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金鳞大道
附件:
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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