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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德江机场校飞期间加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和升空物体临时管控的通告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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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铜仁德江机场校飞工作的绝对安全与顺利进行,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铜仁德江机场校飞期间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及“低慢小”升空物体管理,严禁一切影响飞行安全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区域与时限

(一)“低慢小”航空器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

(二)禁飞区域

以铜仁德江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以内的净空巡视区域,主要涵盖以下区域(具体见附件)。

德江县:荆角土家族乡、桶井土家族乡、钱家土家族乡、龙泉土家族乡、堰塘土家族乡、合兴镇、潮砥镇、青龙街道、共和镇、稳坪镇、安化街道、玉水街道等;

思南县:大河坝镇、张家寨镇、双塘街道、鹦鹉溪镇、关中坝街道等。

(三)禁飞时限

校飞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15日24时止。在上述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除外。

二、禁止行为

在铜仁德江机场校飞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设置影响飞行视线的激光灯、强光灯等强光照射设备以及标志、物体。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风筝、孔明灯、系留气球、自由气球、载人气球、飞艇、滑翔机、动力伞、大型鸟类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影响飞行安全的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五)架设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电视、调频广播电台、无线电发射台(站)、无线电压制(阻断)设备等设施设备。

(六)从事其他任何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

三、责任与义务

各有关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巡查管控工作。

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单位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铜仁德江机场校飞工作。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有权立即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实施上述禁止行为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净空管理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铜仁市公安局:0856-5939298

铜仁市应急管理局:0856-5206570

铜仁无线电管理局:0856-5231190

德江县公安局:0856-8535110

思南县公安局:0856-7220790

贵州黔北(德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0856-6902095


特此通告。

附件:铜仁德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图.pdf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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