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的通知》(黔府执监字〔2025〕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市统计系统2026年度统计行政检查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市关于统计执法和涉企检查的相关工作部署。
二、检查方式
(一)常态化执法检查:为巩固良好统计生态,在县级执法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全市县(区)统计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以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单位名录为基础,依托执法监管平台,动态完善“一单两库”(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全程电子化记录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联合检查:对内整合各业务科室检查任务,对外联合发改、市监、税务等部门开展协同检查,实现“一查多事、综合施策”。
(四)全面推行“双向扫码”入企制度,记录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企业评价意见,实现检查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五)其他检查:根据省统计局转交转办线索,巡视、审计等部门移交有关问题,群众举报线索,各统计专业移交线索等,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检查。
三、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频次
常规企业:年度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已通过随机抽查或联合检查覆盖的企业,当年不再重复检查。
五、时间安排
2026年1月至12月。
铜仁市统计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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