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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铜仁,一江碧水向东流!
来源:微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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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映翠,鱼翔浅底。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乌江——沅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铜仁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境内乌江、锦江等重点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真正实现了“一江清水送下游”。

这一江清流的背后,是铜仁市积极探索县域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受罚”的良性治理闭环,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了“铜仁力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乌江作为长江上游南岸最大支流,横跨贵州、云南、重庆、湖北4省市56个县,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地位至关重要。然而,曾几何时,流域内工业排放、磷矿开发、农业面源污染以及跨区域权责不清等问题,严重影响乌江水环境安全。面对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压力,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迫在眉睫。

面对这一课题,铜仁市坚决扛起“上游责任”,于2024年3月在省内率先出台《铜仁市乌江、沅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建立乌江——沅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红线管控,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护,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该机制补偿范围涵盖乌江干流及石阡河、印江河等重要支流,布设12个水质监测断面和10个水量监测断面,按照“公平公正、权责对等、双向补偿、合力共治”原则,实行水质、水量双指标考核,按月监测、按年清算。对水质改善较好、达到水量考核目标、生态保护贡献大的区县加大补偿力度,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加强保护、协同治污积极性,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工作格局。

具体补偿标准清晰有力:断面月均水质每优于目标1次,下游补偿上游10万元(市内县域标准)、100万元(省内市州标准);每劣于目标1次,上游反向补偿同等金额,单个断面年最高补偿限额分别为50万元、500万元。资金补偿以财政预算为主,省级层面统筹相关奖补资金,市县之间则实行横向资金拨付,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治理合力。

机制的运行,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不仅铜仁市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优良,乌江出境断面水质也稳定达标。随着长江“十年禁渔”的深入推进和生态保护的加强,乌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大幅减少,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中华倒刺鲃等珍稀鱼类重现江中。在省际层面,贵州与重庆签署《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出资设立补偿资金,形成“合作共治、成本共担、效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在省内,形成了“省级参与、上下游市州互补”的模式,各地市州均建立了辖区内的补偿机制,流域联防共治的“一盘棋”格局基本成型。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面对新阶段、新任务,铜仁市在持续激发机制活力的同时,更致力于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向更深层次、更广维度“提档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未来,铜仁将继续深化机制创新,一方面强化跨省协同,深度参与乌江黔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共担保护责任;另一方面优化市域内补偿机制,充分调动上下游区县积极性,确保激励精准、约束有力。切实通过持续拓展补偿领域、多元方式与市场手段,全面激发流域内生动力,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铜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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