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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文号 市政府令 第8号 是否有效
标题 《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时间:2026-02-13 10:45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气候资源是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价值的重要支撑,是其生物多样性存续、生态系统稳定与景观特色形成的关键因素。保护梵净山气候资源,是维系其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价值、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还处于起步状态,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还不强,将气候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的能力还不足,有必要通过政府立法促进梵净山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守住梵净山生态本底,将梵净山丰富的气候资源转化为生态产业发展优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世界自然遗产价值永续传承。

二、主要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最后形成本《办法》。

三、《办法》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办法》被列为市人民政府立法调研项目,2025年4月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为政府规章项目)。市气象局会同梵净山管理局、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实地调研、书面调研方式,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基础上,草拟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11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次书面征求区(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讨论2次。经多次审查和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草案)》。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不设章节,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一)明确目的、适用范围、职责。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气候资源定义、保护利用原则(第一、二、三、四条)。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第五、六、七条)。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及科学研究(第八条)。

(二)关于气候资源保护。一是对编制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开展气候资源普查作了规定(第九、十条)。二是促进气候资源探测信息共享共用,规范探测设施建设、探测程序(第十一、十二、十三条)。三是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评估重大项目对梵净山气候的影响(第十四、十五条)。

(三)关于气候资源利用。利用梵净山气候资源发展地方经济,一是利用梵净山气候资源优势,促进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和康养产业发展(第十六、十七、十八条)。二是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对梵净山实施保护性作业(第十九条)。三是鼓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及气象保险产品,提升气象金融服务水平及气象灾害救助能力。四是建设低空气象基础设施,服务低空经济发展。

(四)其他。对接收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利用气候资源的禁止事项作了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施行时间(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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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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