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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81215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文号 铜府办发〔2025〕19号 是否有效
标题 《铜仁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12 10:59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仁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仁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管理工作机制,有利于我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铜仁是农业大市,拥有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长期以来,处理秸秆普遍采取露天焚烧的方式,不仅浪费资源,还极易引发火灾、影响交通安全、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同时还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尤其是铜仁处于湘黔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特殊地理位置,在秋冬季受东北风影响,在大气环境容量有限、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极易加重大气污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需要制定出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政策依据有那些?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黔环气〔2024〕12号)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按照“市级统筹、县级总责、乡镇主责”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坚持上下联动,强化防控监管,层层落实农作物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责任。《办法》共四章,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工作职责、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督管理、附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确定了《办法》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种类、区域以及办法坚持的原则等,规范了省级划定的铜仁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活动。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根据“细化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村组等基层组织作用”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县级政府及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16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明确了县级政府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以履职事项清单的方式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县级部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沟通对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本地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落地落实。

第三部分“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从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监管体系、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优化监管手段、强化执法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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