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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170784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文号 铜府发〔2024〕10号 是否有效
标题 《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17 10:29 来源: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期,铜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源头防控,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开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未来。

三、一问一答

(一)《方案》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2025年,我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全市10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均保持在97%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不发生重污染天气,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达到570吨和145吨。

(二)《方案》的涵盖范围有哪些?

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能源结构

优化交通结构

强化面源污染

强化重点污染物减排

强化目标管理

强化能力建设

    (三)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的19项重点任务是哪些?

1、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实施水泥产能差异化精准化错峰生产,着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

2、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坚决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涉气产能,力争创建绿色园区3个以上,全市形成绿色制造单位10家以上。

3、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4、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下达目标任务。

5、积极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化。安全稳妥推进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6、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铁水货运量和占比,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大力提升乌江水运能力。

7、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2025年,新能源车销售占比达到20%左右;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

8、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力度。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9、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仓储、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10、狠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到2025年,中心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11、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12、加强生活源污染综合治理。严控随意焚烧垃圾、草皮、树叶等行为。严格执行《铜仁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各区(县)结合实际,提前制定春节、中元节等特殊节日大气管控方案。

13、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散乱污”现象。各区(县)科学合理划定或优化城区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域和时段,明确具体监管部门。

14、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分类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15、稳步推进氨污染防控。提升养殖业、种植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推进种养循环,提高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效率。

16、推动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围绕省下达的城市空气质量年度和季度目标,做好PM2.5精细化管控、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17、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修订铜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各区(县)修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市—县—企业”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监督。开展全市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攻坚。

18、加强预防人为干扰环境自动监测站和监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监测数据“改善”环境,“完成”考核目标。各区(县)要建立多层级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自动站联动机制。

19、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移动式监测车、便携式监测、无人机监控等应急监测设备发挥效用。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设1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10个区(县)全面开展降尘监测。

(四)有哪些保障措施?

1、完善价格和相关政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天然气输配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

2、健全财政金融支撑体系。加大向上争取对公益类无收益性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项目、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3、强化环境空气质量主体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区域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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