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农村住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起草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村民对住房质量和居住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保护耕地和生态红线,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个市级层面的指导性文件,在此背景下,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住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意见》制定的依据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既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紧扣铜仁实际,全面参考其他政策文件和实际工作中好的政策措施。
三、政策制定主要目的
《意见》制定主要目的是以村民住宅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房“代建服务”,规范农房建设管理,通过一年(2024年)试点,三年(2025年至2027年)推广,十年(到2035年)见成效,实现农房功能现代化、风貌和谐化、环境优美化,让村民看得见美丽、感受得到宜居、体会得到幸福,助推全市美丽乡村到2035年基本建成。
四、《意见》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工作?
《意见》主要以“落实一户一宅、加大图集推广运用、实施‘农房代建’服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强化农房建设过程监管、鼓励绿色农房新型建设、配建生产生活设施、美化房前屋后周边环境、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铜仁市农村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
五、相关问题重要解答
(一)《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意见》明确,只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二)农房“代建服务”指的是什么?
农房“代建服务”指的是农民将需要新建的住宅委托给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或工匠、班组代为承建。
(三)农村建房“三评四审”制度具体是哪些内容?
三评为“一评是否符合‘一户一宅’,二评是否符合村庄规划,三评占地〈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四审为“一审选址条件,二审工匠资质,三审建筑风貌,四审经费预算”。
(四)《意见》在农房图集推广运用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内容?
《意见》明确,村民可以免费使用政府提供的通用图集,也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建房图集,对于村民自行委托设计,且村民选取率高的、经审查通过的图集,在征得委托人或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纳入县级住宅建设通用图集范畴并进行推广使用。
(五)农房“代建服务”工作具体由谁来组织开展?
《意见》明确,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参与、群众主体”原则,由乡镇统筹开展“农房代建”服务工作,免费为建房群众办理宅基地申请、造价概算咨询、建房图集等服务,免费提供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农村建筑工匠等信息,帮助建房群众落实建材采购、人工等方面的优惠,让群众通过“农房代建”获得实惠。
(六)《意见》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意见》明确,各地要加快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行3年一周期培训全覆盖和技术更新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工匠发放《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强化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依法依规承揽工程,合法开展农房建设活动,鼓励农村建筑工匠积极加入县域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企业实践操作、教育引导等培养,提升农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和技术水平,把实质量安全技术关。
(七)《意见》在农房建设过程监管中有哪些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农房建设设计、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主体四到场”(五主体:乡镇建设机构、乡镇国土机构、村委会、承建方、建房户;四到场:建筑放线到场、基槽验收到场、主体封顶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八)意见在建立农房长效管理机制方面明确了哪些内容?
《意见》明确,各地要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乡镇(街道)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要求,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实现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压实监管职责,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统筹巡查和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六、重要意义
《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住宅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农房建设管理制度缺失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旨在助推农村住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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