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说明
一、修订背景及组织实施情况
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3月7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体系化推进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省减灾办在转发通知中对加快预案修订制定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市、县两级需于6月30日前完成本级预案修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组织人员参照应急部救灾司编制的《省、市、县、乡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加快市级预案修订工作,于5月23日完成初步修订并征求区县和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25家单位反馈意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条,已采纳(详见征求意见统计表)。6月3日,省应急厅下发《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我们对照省级预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12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铜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新修订的预案内容调整情况
新修订的《铜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容涵盖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国家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八个章节,主要调整变动内容如下:
1.参照国家层面做法相应调整设立了组织指挥体系,由铜仁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统揽市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下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具体办公工作。目前,因贵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调整设置情况尚未明确,铜仁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职责,专家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等事宜也暂未明确,待省级层面明确后另行行文。在此之前,仍由铜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不影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2.调整了灾害救助准备。预警响应只是灾害救助准备的一个环节,会和后续启动的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混淆。新修订的预案参照国家和省级做法,将“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将风险评估和预判作为常态工作来抓,推动救助关口前移。
3.增加了“6 灾后救助”“7 保障措施”两个章节内容。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救助措施和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装备设备保障、科技保障等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精准开展灾后救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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