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补助。
2.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对在铜仁新建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科研补助;对新建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科研补助;对新建并通过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科研补助;对新建并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给予200万元科研补助。
3.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科研补助。
4.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培育
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科研补助资金;对新认定的其他科技型企业,按照省科技厅补助经费的10%给予科研补助。
5.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
对承接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在我市转化成功的企业,其单项成果转化年新增产值2亿元以上或年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科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