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3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我局代起草了《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上报市人民政府,需要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现发布公告,向全市有关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研(管理)单位、企业及个人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完善实施意见。
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将意见于2月25日前发送邮箱:trsnywyh@163.com,或传真至0856—5261139,或信函邮寄至:铜仁市碧江区黑松塘路4号铜仁市农业农村局(邮编:5543008)
公告时间:2021年1月26日—2月25日。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